• 2021.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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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市申報空屋稅期限尚餘4周 逾期呈報罰款250元

[2021.01.06] 發表
2020年「空屋稅」申報期限還剩4周,溫市近半業主已申報。(網上圖片)

【明報專訊】溫哥華市府昨日宣布,現在距離2020年「空屋稅」申報截止日期還剩4周,已有接近一半的溫哥華業主申報他們物業的狀態。市府提醒,每幢物業都需申報;逾期申報將發250元罰單。

根據溫市府的消息,截至1月5日, 46%的溫哥華住宅業主已根據城市空屋稅項(City’s Empty Homes Tax program)的要求,申報了他們物業的狀態。這一比例與去年此時申報者的比例非常接近。

溫市府指出,溫哥華的業主需要在2月2日之前,完成2020年稅務年度的申報;而如果申報晚於該日期,則將面臨250元的罰金。

根據空屋稅規定,包括以下狀況的大部分物業無需繳納空屋稅,如在一年中有6個月以上,物業被業主、業主的家庭成員、朋友、或者經業主獲准居住的人,作為主要居所;物業作為居住用途,在一年中至少出租了6個月,租期為連續30天或以上;或物業符合9項目豁免標準之一。

此外,溫市府還提醒,每幢物業都需要申報。即使物業的所有者之一居住在其中,業主仍需要申報該物業的狀態。申報程序可登入以下網址: vancouver.ca/eht-declare完成。如需幫助,可在每日上午7點至晚上10點之間,撥打電話311(溫哥華以外地區可撥打:604-873-7000),或在網站上向客服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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