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海龍用議員辦公室註冊公司 持續一年半「過渡安排」 謝偉俊:涉公帑不恰當
【明報專訊】今屆立法會在立法會大樓及金鐘中信大廈為每名議員設辦公室,用作處理議會事務。選委界議員尚海龍於2023年成立「高才通人才服務協會」支援來港人才,但協會的公司註冊地址設於立法會向尚海龍提供的議員辦公室,去年12月才申報遷走。尚海龍解釋是「過渡安排」,承認議員助理有處理協會工作,但相關薪酬由協會支付。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稱,現時沒明文禁止使用議員辦公室作公司註冊,但認為做法不恰當,因辦公室涉及公帑,亦可能令外界以為團體與立法會有關。
明報記者 鄭啟智
因應立法會擴建工程,今屆立法會上任首3年同時租用中信大廈作議員辦公室。翻查公司註冊處文件,高才通人才服務協會於2023年7月註冊為擔保有限公司,當時公司註冊地址為金鐘中信大廈1315室,即立法會向尚海龍提供的議員辦公室。尚海龍是協會創會會長兼公司董事。根據協會2023/24年度財務報告,1315室是協會的註冊辦公室及「主要營業地點」(principal place of business)。
去年11月立法會擴建工程竣工,包括尚海龍議辦在內、設於中信大廈的議辦陸續遷回立法會大樓。協會在去年12月向公司註冊處申報,將公司註冊地址改為灣仔祥豐大廈一個單位。據公司註冊處紀錄,協會此前未提交任何公司地址更改通知,意味協會使用尚海龍的議辦作公司註冊共約一年半。
立法會「議員辦事處使用指引及條件」列明辦公室「應用作立法會相關事務用途」。就議員辦公室能否用作公司註冊,立法會秘書處回覆查詢時稱,提供的辦事處是用作立法會相關事務,「包括行使《基本法》第73條所訂明的立法會職權」。
高才通協會前年成立
稱議辦用作「收信」
尚海龍回應事件時解釋,協會成立之初冀盡快運作,遂選用議辦為註冊地址,屬過渡安排,主要作「收信」之用。他稱協會在2023年11月開始聘用秘書公司,當時已轉用對方位於灣仔的地址作公司註冊。被問到協會去年12月才申報更改地址,他表示有關事宜由助理負責,原任助理離職後交接出現問題,「當時發現做了轉秘書公司(手續),但沒有轉(公司註冊)地址」,秘書公司發現後已馬上申報。公司註冊處規定,公司註冊地址若有更改須於15日內申報。
對於曾否以議辦從事協會工作,他說是以「議員身分」處理高才求助等,議員助理亦有幫忙協會事務,但強調相關薪酬由協會支付,沒動用立法會提供的營運開支。
謝:非牟利不算嚴重過失
謝偉俊稱,議員通常不會使用立法會提供的辦公室作公司註冊,「大家都是用普通常識去處理這些問題,可免則免」。他估計涉事者「不太熟悉(慣例)」,若註冊的團體並非牟利組織,公司地址亦已遷走,不算嚴重過失。
立法會行管會成員陳振英稱不便評論細節,但認為原則上立法會議辦不會用作公司註冊,以免影響公眾觀感,如擔心變相以公帑資助議會以外的事務。他說倘今次僅屬偶一事件,未必需要修改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