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輪姦案次被告:事主摸大腿予性暗示
【明報專訊】兩名休班消防員涉嫌強姦26歲女子,昨日在高院續審。次被告選擇自辯,稱他與事主首次在酒吧認識時,事主已與他分享同一杯飲料,令他感覺事主對他有好感;第二次見面時,事主酒後休息時,主動摸其大腿內側,陳確信事主向他給予性暗示,才與事主性交。
稱初見共飲一杯 覺事主有好感
次被告陳卓軒(現29歲)供稱,他在案發後已離開消防隊,現在當裝修散工。陳稱2021年8月8日,他隨友人到酒吧消遣,初次認識事主X。當時X佩戴鼻環,大腿有紋身,X稱「唔想拍拖,唔想建立長遠關係」。同月20日,陳應首被告李浩田(現約31歲)邀請,到旺角帝京酒店房。陳、李及X在「喝酒遊戲」表現興奮,X嗲聲嗲氣,要求陳幫忙「頂酒」。
謂事主被摸大腿內側無抗拒 性交動作配合
陳續稱,3人休息時,X到H頭及坐在他與李之間。陳見X穿短裙的模樣性感,遂摸X的大腿內側,而X無拒絕。陳因下體勃起,入廁所藉洗澡「冷靜」自己。當陳返回H上,X用腳尖及手觸碰陳的大腿內側,陳確信「X畀性暗示我」,才與X性交。陳又稱,X配合他的動作,並且在情願下為李口交。
控方盤問下,陳同意他立志當消防員,因想找份「搵到錢又幫到人」的工作,他大專畢業後加入消防隊,曾報讀消防工程的兼職學位課程,盼投考消防隊長。陳同意,案發時他有女友,互相認定是結婚對象。控方詢問,陳會否帶女友出席同事的消遣活動,陳表示不會。
控方問及陳與X首次見面的情G,陳稱當時X已與他分享同一杯飲料,陳覺得X對他有好感,不過他沒問X聯絡方法;又稱酒店房內喝酒時,X對他嗲聲嗲氣,更令陳相信X對他有好感。陳作供未完,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 23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