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認騙遮仔會貸款 稱應付離婚官司
【明報專訊】45歲男警涉向警察儲蓄互助社(下稱遮仔會)申請貸款時隱瞞財政狀G,誘使該會批出逾27.8萬元貸款,昨於粉嶺裁判法院承認欺詐及企圖欺詐。辯方求情稱,被告借錢處理離婚官司,貸款用於正當用途,他是離婚事件受害者,在情緒受困下犯案。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部分接納辯方說法,稱被告?已還清遮仔會貸款,批准繼續保釋至6月11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及社服令報告。
借錢聘偵探查前妻
被告沈詩浪(45歲,警員)已被停職,承認一項欺詐罪及一項企圖欺詐罪,餘下一項欺詐罪獲撤控。辯方昨日求情表示,家事法庭2018年暫准被告與妻子離婚,兩人2019年正式離婚,但前妻就子女撫養權等問題與被告在家事法庭展開訴訟,被告欲為官司蒐證而借錢聘請私家偵探調查前妻,最終發現對方再婚,大受打擊。
香官問辯方被告會否因本案被開除;辯方稱警方需待刑事案件完成後才展開紀律聆訊,又稱被告中五畢業後加入警隊27年,「一生人只做過一份工」,原本有望升職,現時或會失去工作。辯方希望法庭判處非監禁式刑罰,讓他盡早還清向其他機構所借、涉及債務重組的貸款。香官聽罷,稱本案背景特別,批准先為被告索取報告後再判刑,同時指被告有可能被判監。
案情顯示,被告2020年3月11日向遮仔會申請貸款時,報稱有未還清的貸款,每月需還款6625元,最終獲批約19.8萬元貸款,惟他後來被揭少報分期還款額,實際上每月需還款15,448元。另外,被告2021年5月24日向遮仔會申請貸款時,無申報他未還清從其他機構借來的貸款、已參與債務重組,導致遮仔會批出80,280元貸款。若遮仔會知道其真實財務狀G,不會批款。
【案件編號:FLCC 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