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淫照勒索性伴 男子否認強姦
【明報專訊】35歲男子涉嫌多次勒索一名希望與他終止「性伴侶」關係的女子威脅與他性交,以及迫使女方交出4.9萬元。男子被控9罪,包括3項勒索、3項盜竊、兩項以威脅手段促使非法性行為,以及一項強姦。被告否認控罪,昨在高院開審。控方在開案陳辭提及,被告獲悉事主有意結束關係,揚言已聘私家偵探調查事主背景,並以公開X的照片勒索事主。
稱掌事主照片拒終止關係
扣除飯錢 勒索4.9萬元
控方開案陳辭指出,被告黎逸邦(發案時32歲,下同)與事主X(25歲)於2021年7月經交友平台認識,兩人發展成性伴侶關係。至10月中旬,X有感被告時常要她先付飯錢及用她的名義訂酒店房,要求終止關係。被告回覆,他已找私家偵探調查X的背景,更稱手握X的照片,揚言要X「留意『連登』成人台」,令X相信被告所指手握的照片為她的不雅照。
被告以要「下返啖氣」為由,勒索5萬元,否則將公開內載X照片的USB。被告聲稱只要X照做,5天後會歸還5萬元及照片。X與被告討價還價後准扣除被告拖欠她約1000元飯錢,X先後向被告轉帳共4.9萬元,其間被告又稱「想發泄一下」,並以公開照片作脅,迫使X與他性交。
至約定歸還款項及照片當日,被告以不同藉口拖延,並再次威脅X性交。兩人在酒店房內性交後,被告要求X再陪伴他3個月,並交出6萬元「抵押」,X不再相信被告,雙方爭拗期間,被告強姦X。3天後,被告勒索X以2萬元償回她的照片,最終X向社工求助及選擇報案。
【案件編號:HCCC 1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