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控串謀勾結外國 涉2020下半年行為 獄中押至法院提堂 8月再訊
【明報專訊】正就民主派「35+」初選案服刑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昨日被警方國安處拘捕,指他涉嫌2020年7至11月間與羅冠聰等人串謀請求外國制裁香港特區或中國,被起訴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他被押往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押後至8月8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黃之鋒就本案無申請保釋。
涉與羅冠聰等串謀請求制裁等
被告黃之鋒(28歲,報稱自僱人士)被控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1月23日期間,在香港與羅冠聰及其他身分不詳的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區或中國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以及對特區政府或中央政府制定和執行法律、政策進行嚴重阻撓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法院大樓外昨日中午開始明顯加強警力巡邏,有身穿防彈衣的警員看守大樓內安檢區。案件聆訊約10分鐘便完結,前學民思潮成員錢詩文等數人到庭旁聽。黃之鋒在休庭後向記者方向揮手及點頭,由懲教人員押走。
初選案共45人被判《港區國安法》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去年判刑,其中黃之鋒被判囚4年8個月,目前在赤柱監獄服刑。假設黃之鋒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不獲懲教署減刑,而他另涉的反修例案件倘獲減刑三分之一,黃原本預料於2027年出獄。
原料2027年出獄
根據警方「國家安全案件通緝人士及懸紅公告」,已於2020年6月27日離港的前香港眾志創黨主席兼立法會前議員羅冠聰,涉違「煽動分裂國家罪」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他涉嫌於2020年7月至2022年11月期間多次透過參與聽證會、會見外國政客、接受媒體訪問、發表公開信、參與聯署,以及在社交媒體發布帖文或影片等,鼓吹將香港特區從中國分離出去、請求外國對中國及香港特區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保安局長去年6月12日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刊登憲報公告,指明羅冠聰為「指明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潛逃者」。
【案件編號:WKCC 2445/25】
■明報報料熱線﹕inews@mingpao.com / 9181 4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