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列市非法駕網約車2度罪成 再犯或面臨刑控
【明報專訊】列治文皇家騎警指,一名男子再三被發現涉非法駕駛網約車,本月第二度被定罪。男子亦被警告若再被發現無牌駕駛商用車輛,可構成刑事。
列治文騎警指,於本月9日該名駕駛者被判一年緩刑並必須遵守規定,「不可駕駛商用車輛,除非從卑詩省政府取得適當牌照」。
騎警指,再次被定罪的非法開網約車男司機,是在2024年5月28日被截查發現。該執法行動騎警道路安全小組(RSU)與卑詩運輸廳及卑詩商用車輛安全執法組(CVSE)聯合出動。
據警方指,該司機早有前科,而是次為第二次被定罪,上一次是在今年3月26日被定三項違反本省與駕駛及車輛有關的法例,包括無牌駕駛、執照級別錯誤和沒有顯示相關文件。該些違法行動是騎警與CVSE於2023年12月一次打擊非法駕駛網約車的行動中發現;當時該男子也早在2020年曾被指控類同罪名。
列治文騎警道路安全組發言人塔拉皮(Frank Tarape)說,對警方而言少有看到某人在交通法庭中被判緩刑的條件是若其再犯便面臨《加拿大刑事法》指控。他說:「鑑於是次定罪的嚴重性,我們希望不會再見到這司機再度在道路上非法開(網約車)。」
警方亦想公眾注意,使用該類無牌應用程式存在風險,省民應只使用獲批准在本省營運網約車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