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女嬰單獨等候補機位 加航未配合調查或拖3年
父促跟進:到時女兒已5歲
【明報專訊】多倫多一名年僅20個月的女嬰在今年1月3日跟隨父母乘搭飛機時,被加拿大航空公司(Air Canada)要求女嬰單獨候補上機。時隔近半年,加拿大運輸局(CTA)仍在調查中,且可能耗時長達3年才能完成,原因是加航至今仍未向調查員提供所有要求的信息。
該事件主角是多倫多一名年僅20個月的女嬰瑪格麗特(Margaret Molly McLachlan),她在今年1月3日跟隨父母搭乘飛機從坦帕(Tampa)返家時,加航要求她候補登機。在加航職員沒有提供協助的情況下,瑪格麗特的父母唯有自行與其他乘客協商,最終成功調換座位,一家三口始能一起登機。
未向CTA調查員提供所需信息
根據《航空旅客保護條例》(Air Passenger Protection Regulations),航空公司必須盡早採取措施,讓14歲以下的兒童坐在其父母、監護人或家教的座位附近,且毋須支付額外費用。其中,5歲以下的兒童「必須坐在父母、監護人或家教旁邊的座位上」。
CTA發言人告訴傳媒,調查仍在進行中,以決定加航是否存在任何不當行為。截至6月26日,加航尚未向CTA的調查員提供所有要求的信息。
CTA高級調查員卡普斯蒂克(Amanda Capstick)在向瑪格麗特的父親麥克拉克蘭斯(Greg McLachlans)發出的電郵中寫道:「《加拿大運輸法》第181條規定了唯一的法律時限,並明確規定任何執法行動都必須在違規行為發生之日起的36個月內採取。」
麥克拉克蘭斯回覆說:「我的女兒3年後就5歲了。如何能讓此事升級?」但卡普斯蒂克沒有回答。卡普斯蒂克提及的法律確實賦予了她和其他的CTA調查員廣泛權力,可強制航空公司立即提供證據,甚至當場提供證據。
可發違規通知罰2.5萬元
航空旅客權益會主席盧卡斯(Gabor Lukacs)表示,CTA可以向加航發出違規通知,並處以2.5萬元的行政罰款。但過去的經驗表明,即便開出罰款,金額也可能微不足道,而且不會促進合規,只會加劇該機構的投訴個案積壓。
導致航空公司受到行政罰款的CTA正式調查個案的數量相對較少。在2023/24年間,該機構開展了112次「定向調查」,並開出了約130萬元的罰款。在該機構的年報中,並未清晰表明這些罰款中有多少已被收取。
CTA的年度報告指出,在2023/24年度,該機構收到了創紀錄的43,549宗航空旅客的投訴個案。根據在2024年3月發表的一份機構簡報,未解決的投訴積壓個案已達67,400宗,且還在不斷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