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教師涉三狎女童 事主:怕母罵不敢投訴
【明報專訊】年近六旬的補習教師兼補習社負責人涉嫌8年前非禮當時讀小三的女童,他否認3項猥褻侵犯罪,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現年16歲的事主X在錄影會面稱,3次事發時被告均叫她離開課室,待她在櫃^坐下做功課時從後非禮她下體。庭上辯方質疑X離開補習社後可向母親投訴;X表示她當時年幼、怕被母親責罵,「我以為我唔琚B我以為我有錯」,因母親提醒過很多次要保護自己,「但我都係畀人摸,覺得自己做唔到佢想我做翵ヾv。
事隔8年 「五官好深刻」
被告黃土生(57歲,圖)被控3項猥褻侵犯罪,涉於2017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在灣仔樂基中心3樓的補習中心三度猥褻侵犯約8至9歲的女童X。庭上播放X去年錄取的錄影會面,她指案發時段每周會有3至5次到被告任職的補習社補習,印象中遭被告非禮5至6次。X在會面中認出被告,稱「呢個五官、眼神令我好深刻」。
稱被叫離課室 遭伸手入裙
X稱,3次事件發生時,她原本均在課室,被告會叫她離開課室到櫃^,當她坐下做功課,站在其背後的被告曾三度伸手入她校裙、運動褲或便服觸摸其下體,每次20至30分鐘,直言被告行為「核突」。X稱她曾對被告說有腳步聲,以分散其注意力、希望他停止,其中一次事發時有家長進門,但她沒向對方求助。
X說,她只曾向補習社一名同班同學透露,並編造補習社太嘈、教學質素欠佳等藉口讓家人不要再送她到補習社;後來她從母親口中得知,該同學亦曾遭被告非禮,因而勾起X的記憶,最終報警。X供稱她記得涉案事件集中於11月,先前她由祖母接送,被告沒有觸摸她。辯方指X小三時已懂得撒謊讓自己停止上補習社,而被告事發時是教中學班,沒有教X;X稱「其實每個人都識講大話,不過要睇情G」,否認捏造情節。
【案件編號:ESCC 39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