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戶」置業未能即入伙 可續租公屋至收樓
【明報專訊】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今年3月通過收緊「富戶政策」及理順執行細節,其中理順執行細節同月落實,房委會為照顧未能即時入住自置物業的公屋富戶,容許他們繼續租住現有公屋直至接收自置物業為止。收緊「富戶政策」則會在今年10月的申報周期開始實施,政策同時鼓勵公屋戶「上進上流」,例如讓富戶自願遷出後保留4年綠表資格,協助他們更易購買資助出售單位。
曾有憂逼遷礙公屋戶向上流動
過去有意見認為,公屋租戶以白表身分購買資助出售單位,又或購買私人住宅物業,未必能即時入住所購買單位,若要求住戶短時間內遷出公屋,恐窒礙公屋戶向上流動意欲,因此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3月通過理順「富戶政策」執行細節,例如上述租戶可繼續租住現有公屋,直至簽訂轉讓契據及接收購買物業後才交回公屋或刪除戶籍。
至於收緊「富戶政策」下,富戶須繳付更高的額外租金,由原本按入息超額水平分別須交1.5倍及兩倍租金,改為交2.5倍、3.5倍或4.5倍租金,其中繳交最高4.5倍租金者須於4年後遷出,收緊措施後的首批富戶須於明年1月按新的額外租金水平交租,而繳交4.5倍租金的租戶則最快於2029年10月1日起須遷出。
房屋局同時推出三招「組合拳」協助富戶置業,包括下期居屋綠表和白表比例由「四比六」改為「五比五」、讓富戶自願遷出後保留4年綠表資格,亦正研究在資助出售單位銷售計劃推出新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