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歌駕的士重創老婦 七旬司機囚7月
【明報專訊】七旬司機駕駛的士期間在旺角撞倒一名過路老婦致頭部受傷及腿骨骨折,早前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案件昨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斥被告駕駛時哼歌自娛,不專注路G導致事故,行為危險且道德罪責嚴重,判監是唯一選項,終判囚7個月,取消駕駛執照5年。
記錄儀未見驚呼撞人 官斥不專注
現年74歲被告黃榮雀,被控2023年11月8日在旺角界限街與西洋菜北街交界附近,在道路上危險駕駛的士,引致76歲謝姓事主身體受嚴重傷害。法官判刑稱,案發凌晨5時許,被告駕的士駛至上址時右轉,右邊車頭撞到正過馬路的事主並輾過她,的士17秒後才完全停下。事主清醒送院,右頂枕部頭皮有血腫及裂傷、右脛骨幹移位骨折和右外側脛骨骨折等,出院時可以助行架輔助行走。
法官指出,被告有30多年駕的士經驗,現已退休;被告辯稱當時見到黑影,反應不及才沒停車,但行車記錄儀攝錄被告駕駛時哼歌、事主被撞慘叫及事發17秒後的拉手掣聲,唯獨不見被告驚呼車前有人。法官認為,被告沒及時煞車是因無察覺行人,強調法庭不容有人因哼歌而不專注駕駛,考慮其認罪及年老減刑。
【案件編號: DCCC 89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