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稱「樂百氏」實「觀音山」水 被捕者涉違商品例 警赴樟木頭蒐證 指廠受託製造提供特定標籤水
【明報專訊】政府買「冒牌水」風波,供應「鑫樂觀音山」飲用水的「鑫鼎鑫商貿」的董事呂子聰及其妻被控欺詐。警方昨日稱曾到東莞樟木頭一間水廠蒐證,相信該廠為實際製造商,而合約訂明的生產商無參與製造。據了解,警方曾到東莞「觀音山礦泉水廠」蒐證。翻查招標資料,列明製造商為「樂百氏(廣東)飲用水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生產的「鑫樂」品牌水,故「觀音山」涉不屬合約列明的供水。另外,海關以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拘捕呂子聰夫婦。
終止其他合約 政府可扣100萬按金
政府昨晚亦公布,已即時終止所有其他與鑫鼎鑫負責人有關聯的合約,除早前公布的4份供應合約,更包括兩份分別由渠務署批出的化學品合約和消防處批出的資料輸入服務合約,兩合約總額1100多萬元;就樽裝飲用水合約,鑫鼎鑫付了約100萬按金,政府可按合約條款扣除合約按金。
警:觀音山廠有生產許可文件
本報前日透過運送涉案飲用水的物流公司追查至東莞樟木頭「觀音山礦泉水廠」,顯示供水的來源。商罪科高級警司孔慶勳昨晚說,警方近日在公安協助下找到東莞樟木頭的「鑫鼎鑫商貿」樽裝水發貨地點,得知該處為一間水廠,並受涉案者委託製造及提供特定標籤的樽裝飲用水,再經物流公司運港,供應予港島及離島政府辦公室。她又稱,該水廠有商業營運及生產飲用水許可文件,具備內地政府要求的相關資格,而警方感謝內地公安部門協助。據悉警方曾到訪地點是「觀音山礦泉水廠」。
據鑫鼎鑫向政府提供的水,水樽有「鑫樂觀音山」招紙,指製造商為樂百氏(廣東)、觀音山及羊台山。翻查8月16日政府新聞處公告,按涉事標書供應的飲用水品牌資料僅列明製造商應為「樂百氏(廣東)飲用水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而非「觀音山」。
香港海關亦介入調查,前日(19日)及昨日(20日)以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拘捕呂子聰陳碧琳夫婦,涉嫌在涉案飲用水附有虛假製造商資料。對於具體所涉資料,海關商品說明調查科首席貿易管制主任郭家駒稱不便透露。據了解,只要標籤資料有誤導或遺漏,如地址有誤、在製造商真確度上誤導消費者,已可視為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傳媒追問 陳嘉信答「早晨」
事件亦引起社會關注政府招標程序。負責批出合約的物流署長陳嘉信事發後未曾公開露面或交代事件,僅出現在審計署前日會晤物流署後發布的會議照片。陳嘉信昨早上班前被傳媒追問批出是次合約原因、有否疏忽、如何配合警方調查時,僅回應「早晨,我今(昨)日不打算與你們(做訪問)」。
另外,早前有傳鑫鼎鑫向政府提交香港標準及檢定中心(STC)水質檢測報告,STC昨再澄清沒有為鑫鼎鑫提供水質檢測服務,已採取法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