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黑工控4罪 還押10月訊
【明報專訊】27歲內地男子涉嫌上周三(20日)於灣仔駕駛私家車時橫越雙白線,又疑似透過網約車平台接客後駕駛「白牌車」載客取酬而遭警員拘捕,被控違反逗留條件等4罪。案件昨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0月17日再訊,以待控方進一步調查。被告申請保釋被拒,還押候訊。
被告鄧富淼(27歲,無業)持雙程證來港,被控各一項橫過附有虛線的連續白線、駕駛/使用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以及違反逗留條件罪。
控方申請押後案件以進一步調查,包括與運輸署調查涉案私家車及驗車,同時索取被告出入境紀錄。辯方為被告申請保釋。
張官聽罷雙方陳辭後拒絕保釋申請,被告還押候訊,但保留8天保釋覆核權。
控罪指出,被告被控2025年8月20日在灣仔告士打道(西行線)近波斯富街駕駛一輛私家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以及同日同地違反對其訪港有效的逗留條件,即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但他未獲入境處長准許而在該處接受僱傭工作。
他另被控同日同地身為該私家車司機,無合理辯解下沒有確保該車或其任何部分不在亦不駛越或橫過如《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所示,並放置在車路上的連續白線或其任何部分之上;以及在道路上使用該私家車,而當時就他對該車的使用,沒有備有一份有效的和符合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規定的第三者風險保險單或保證單。
【案件編號:ESCC218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