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署批物監局「機械式」回覆投訴人
【明報專訊】有市民早前向申訴專員公署申訴,稱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拖延處理及回覆投訴。申訴專員公署昨日發表調查報告,指無證據顯示物監局行政失當,但局方無向申訴人實質交代個案進展,情G欠理想,認為申訴部分成立。公署提出14項改善建議,包括適時具體回覆申訴人。物監局同意公署提出的所有改善建議。
涉舖主投訴商場管理 物監局納14建議
申訴人為某商場舖位業主,去年向物監局投訴商場管理公司涉嫌違規,稱物監局接獲投訴後無對管理公司採取行動,亦沒實質回覆調查進展或結果。物監局一般在收到足夠資料起計6個月內完成處理投訴。公署報告引述物監局稱,申訴人在投訴過程中繼續提出其他新投訴和關注事項,涉多個複雜範疇,不屬一般簡單投訴,需較長時間處理,局方亦需持續詳細調查和索取大量資料,認為不應以首次投訴日期起計算處理時間。物監局又認為,完成調查前未能向申訴人書面透露具體情G和相關行動,以免影響調查。
申訴專員陳積志表示,調查顯示物監局確持續跟進,但投訴涉詮釋法例及公契條文、招標程序等,物監局需時調查屬可理解。不過,公署認為物監局多次「機械式」回覆,無助申訴人明白調查進展。公署提出14項建議,包括適當通知投訴人在投訴複雜或新增投訴事項或補充資料時,物監局可能需較長時間處理。物監局回覆稱,近年處理投訴增加,性質愈趨複雜,已主動檢討投訴處理程序,並會在財政許可下適當調整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