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C﹕吳秋北倡引入國安法
葉國謙稱不適合 梁家傑斥破壞制度

[2015.01.20] 發表
港區人大代表吳秋北表示,計劃與部分港區人代提出在本港未就《基本法》23條立法之前,讓新修訂的《國安法》直接引用於本港。吳秋北同時是保普選反佔中大聯盟發言人及工聯會理事長。本報昨晚未能聯絡上吳秋北回應。(資料圖片)

【明報專訊】本報早前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審議《國家安全法》草案,包括應否適用香港。數碼電台(DBC)昨日引述港區人大代表吳秋北說,計劃與部分港區人代,提出在本港未就《基本法》23條立法之前,讓新修訂的《國安法》直接引用於本港。他建議法例可選擇性執行,如本港未就23條立法,國安法便可在港適用;若23條已立法,國安法便毋須繼續適用。

稱學苑風波後需引入國安法監管

據報道,吳秋北認為,本港在發生佔領事件及港大學生會刊物《學苑》發表討論港獨文章的風波後,需引入國安相關法例監管。他認為,可以將國安法的條文,以附件形式納入基本法。他預計國安法有機會於3月的人大政協兩會期間通過。本報昨晚未能與吳聯絡。

公民黨梁家傑則指提出有關建議的人是「破壞香港原有制度」,反問是否希望香港未來會出現像艾未未、劉曉波等人。他認為此舉會更激化香港本土論述,因為市民會感到香港受到威脅。至於法理上是否可行,梁表明一國兩制白皮書已講明中央是「萬能」,「(中央)有什麼是做不到的?」

同為人代的民建聯葉國謙說,基本上不認同這個做法,加上社會對國安法的認識、具體內容和討論不足,在未有足夠討論便推國安法,未必適合。

王敏剛﹕是時候開始討論

另一港區人代王敏剛說知道吳秋北的想法,認同國安法可適用於香港,但怎做、如何做要研究,現在開始討論是時候。

基本法23條訂明,特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港區人大代表馬逢國說,「不能夠簡單講贊不贊同」吳秋北的建議,但認為中央政府對香港有「全面管治權」,將全國的國安法涵蓋港澳,「憲制上、概念上無話唔得」。馬未接獲吳聯絡要求他支持,指未到要討論將國安法涵蓋港澳的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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