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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加國新聞
 未獲授權不准索網民資料 騎警怨法庭礙查網絡罪行
總監:網上兒童性罪案驚人

(渥太華25日加新社電)皇家騎警總監保爾森(Bob Paulson)說﹐警方要遏制傷害兒童的性罪犯、打擊網上罪行﹐就要在沒有法庭授權的情況下行動﹐收集互聯網訂戶資料。

保爾森周三說﹐最高法院的裁決削減警方索取互聯網用戶基本信息的能力﹐比如姓名、地址﹐「箝掣我們啟動調查的能力」。

他在保安會議中演說﹕「我全面支持無授權的索取訂戶信息。」

他把這種調查手法比作警方街頭巡查﹐警員可將汽車車牌號碼輸入電腦﹐查看車主姓名。

他說﹕「我在執勤時﹐每次想查看一個車牌號碼﹐都要打電話給一名法官﹐那就完成不了多少執勤任務。」

最高法院去年6月裁定﹐警方必須有法官授權﹐才能索取與網絡活動有關的客戶信息。

法庭拒絕一個說法﹐不認為管理公司受聯邦隱私法規範﹐可主動提交訂戶信息。

警方說﹐電訊公司和其他服務供應商﹐比如銀行、租賃公司﹐現在要求索取基本身分資料的所有申請人﹐都有法庭批准。

保爾森說﹐他提倡在尊重憲章的前提下﹐給警方更大權力﹐索取基本信息。

他說﹐互聯網是通訊、教育和商務的好工具﹐但它也是罪案頻生的地方﹐包括針對年輕人的大量性侵犯案。

保爾森指出﹐兒童「被傷害的速度和頻率驚人」。他說﹐現在就是時候﹐討論如何預防網絡各種剝削。

他指出﹐美國、英國、澳洲和新西蘭等﹐都要面對同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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