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7年多纏訟 38人往生 中石化戴奧辛案 一審判賠1.7億

[2015.12.08] 發表
纏訟7年多的中石化安順廠污染賠償案7日一審判賠1億6817萬元,自救會成員在法院門口高喊「徹底整治、總統道歉」。(中國時報)

【明報專訊】據《中國時報》報道,中石化公司安順廠污染求償案,歷經7年多纏訟,台南地方法院7日認定經濟部有怠於執行職務、中石化有未積極作為,應共同賠償312名血液中含有高濃度戴奧辛的居民及往生者家屬合計1億6817萬元,這也是國內第一起戴奧辛污染賠償案件。

2004年台南社區大學委託成大為台鹼安順廠旁的楊姓老婦人檢測,結果血液中戴奧辛濃度高達951皮克,是一般人平均值20皮克的47倍多,創下世界紀錄;廠區內海水儲水池是附近漁民長期捕魚之處,多位居民長期食用受重度污染的毒魚而罹癌。2008年6月,中石化安順廠附近3個里,有215人因體檢發現血液中含有超高標的戴奧辛,其中82人罹患糖尿病,27人罹患癌症,於是組成自救會集體向經濟部、中石化、南市府提起國家賠償及民事侵權損害賠償之訴,共求償近3.5億元。此案審理超過7年,期間有38人死亡,目前承受訴訟的原告有347人。

承審法官杭起鶴認為,中石化在合併台鹼公司後,對安順廠區附近的當地居民繼續捕食戴奧辛污染水域中的魚蝦貝類,並無遏止等積極作為,造成戴奧辛不斷積存於體內;至於經濟部,亦因未積極監督中石化,因怠於執行職務的過失,與原告健康權所受的損害具有法律上相當的因果關係。

自救會要求總統道歉

台南地院行政庭長郭貞秀指出,慰撫金的賠償標準,是以原告血液中的戴奧辛濃度來計算,另罹患癌症者增加給付30萬元;罹患第二型糖尿病者增加給付40萬元。

自救會會長林吉進表示,對於法院還他們公道感到欣慰,但賠償金額仍未達理想,除將請律師團召開說明會凝聚所有原告共識,再決定是否上訴外,並要求總統道歉及政府負起責任徹底整治。

長期追蹤中石化安順廠污染的中華醫事科技大學副教授黃煥彰,因前往廠區附近拍鳥時,意外揭露這個「世紀之毒」的祕密。黃煥彰7日批評,政府不僅是實際的污染行為人,甚至還刻意隱瞞此事20年,「總統當然應該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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