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惑仔助大佬殺人 判囚終身
不服上訴 申法援獲法官批准

[2016.10.30] 發表

【明報專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名「古惑仔」每月獲大佬派5000元使費、在賭檯上風光的毒販,因參與執行「家法」槍殺一名監守自盜毒販以及一個無辜者,被法庭判處終身監禁。黎某不服提出上訴,且稱自己已經沒有收入來源需要法律援助,此舉雖然遭到檢控方的反對,但還是被安省上訴庭法官批准。

現年44歲的黎某(John Le,音譯)早年投靠販毒頭領辛格(Vijay Singh) 成為他的馬仔,參與辛格的販毒活動。每個月辛格都會支付黎某5000元,而黎某本人又是一個撲克牌高手,每周都有2000多元的現金入賬。

2009年5月,辛格手下的另一個馬仔撒胡(Sandhu),監守自盜偷了辛格35公斤可卡因,一批價值100多萬美元的毒品。

事後辛格為了殺雞儆猴以警告任何敢打他毒品主意的人,在黎某的協助下進行處決。

同時被槍殺的還有另外一人清那(Chhina),而這人只是與撒胡隨行,與此事全無關係。後來在皮克靈市一輛房車的後箱內,警方找到了撒胡倆人的屍體。

警方迅速查明此案,逮捕了辛格和黎某,對他們控以2項二級謀殺罪名、2項綁架罪名、1項參與有組織犯罪罪名等。在審訊期間,黎某獲得辛格的資助,花了13萬元聘請律師為他打官司,但最後還是被判罪名成立,終身監禁23年內不許假釋。

黎某不服提出上訴,同時又提出,他已經沒有財政能力支付律師費用,要求司法廳提供法律援助。檢控方則認為,黎某並未用盡他申請法律援助前的其他方法,而且他在透露自己的財務狀況時並不透明,而且他也沒有讓他的母親和兄弟接受財務評估,以衡量後者的財務能力。

上訴庭法官認為,黎某從2009年被關押至今,既沒有工作收入,也不能靠玩牌贏錢;他除了一輛2006年款的平治房車和2輛舊車之外再無其它財產,即使把這些車都賣掉也不會有足夠的資金來請律師;黎某的母親作供稱她是靠安省殘障人士補助金生活;黎某的兄弟每年只有2.6萬元的收入,還要撫養一個孩子;此外黎某再無其他人可以求助。

有鑑於此,法官判定黎某無力聘請律師,因此可以獲得法律援助,報銷聘用律師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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