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西版(溫哥華) - Ming Pao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其他新聞
涉虐4歲女 兩「保母」還押
DR案醫生方陳辭:牟利非棄操守
菲復批外傭 港積壓1200宗 總領館﹕2月底前處理好
導遊旅客購物動粗 同地3分鐘兩宗
僱主稱Erwiana受傷因腳氣病 「做洐n對得住天地良心」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擄劫馬儉思夫婦 貴州漢囚11年

【明報專訊】去年12月,建築師馬儉思夫婦在其西貢豪宅內被3名貴州籍男子打劫,馬儉思被禁錮在公路山邊,其妻被迫駕車到商場購買約26萬元金飾及提款2萬元。其中一名貴州漢事後落網,早前於高院承認兩項搶劫罪及一項綁架罪,法官昨判刑時斥他在精心策劃下犯案,判囚11年。

官指被告精心策劃犯案

法官判刑時表示,被告楊超(27歲)偷渡來港後兩天即犯案,雖沒證據顯示他專程來港犯事,但假若他成功逃離香港,將令本案調查工作更見困難。法官續稱,被告與兩名非法入境者一同犯案,即使被告供稱他並非主謀,但他有參與每一個犯案環節,包括用刀指嚇女戶主及菲傭,亦威嚇女戶主出外購買金飾及提款,案中角色並非輕微,刑責與同黨無異。

法官指出,本案事主住在人口稀少的郊區,容易成為匪徒目標,而被告在蒙面及戴手套下,於黃昏時分到事主的獨立屋犯案,明顯是經精心策劃。

經濟原因非求情理由

法官認為,被告因經濟原因而犯案並不是求情理由,即使被告會因被判囚而令家鄉親人面臨沉重經濟壓力,以及不能見證兩名稚子的成長,法官表示對此抱萬二分同情,但被告作為成年人,犯案前應可預知此後果。

就綁架罪而言,法官認為匪徒針對有錢人的財產犯案,受害人會處於無助困境,其家人亦因不知應否報警而進退維谷,故判刑應具阻嚇力,以確保市民可安心享用其財產,毋須擔心會成為綁架案的受害者。

法官認同本案案情的嚴重程度較Bossini創辦人羅定邦的孫女羅君兒被綁架一案輕微,考慮所有情G及案例後,認為本案總刑期應為12年,因被告早前已就其非法入境罪服刑完畢,故將刑期扣減1年,至11年。

【案件編號:HCCC291/17】

 
 
今日相關新聞
擄劫馬儉思夫婦 貴州漢囚11年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聘請 , 招租 ,
商業招租  ,  出讓  ,  補習  , 
招生  ,  各類服務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