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西版(溫哥華) - Ming Pao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圖片
放大
 

其他新聞
本研社:1/3閒置官地可建9萬過渡房 發展局:不宜高估發展潛力
運署App有字無路G 業界斥無助發放資訊
半島針織前經理 涉騙170萬人幣明提堂
尊子漫畫
150周年展覽有得睇 一個消防頭盔 換8個古董胸章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涉狎學生姊妹 已婚教師罪脫 官斥私德有虧

【明報專訊】已婚中學男教師於2014至17年間,經常駕車接送一對學生姊妹,其間涉嫌非禮二人。經審訊後,男教師昨獲裁定9項非禮罪名不成立。裁判官表示未能確認兩名事主不同意被告的親密接觸,但斥責被告行為私德有虧,越過社會道德底線,其教師形象與社會期望有落差。

官:未能確定姊妹不情願

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被告吳國強(40歲)(圖)原被控9項猥褻侵犯罪,1項涉及女學生X,餘下8項則涉及女學生Y,包括搭膊頭、摸大腿小腿、親吻、捉住Y的手欲摸其私處等行為。

暫委裁判官余俊翔裁決時稱,雖然Y供稱不同意吳對她的親密接觸,並強調兩人只是師生關係,惟Y的證詞指出,她被吳親吻後沒有減少雙方接觸,在吳生日時,她親手為其製作蛋糕。Y又承認於2017年因開玩笑親吻吳;而吳向她表示「有否掛住我」,她回應「在心中,你懂的」。後期Y欲斷絕來往時,曾寫信感謝吳對她好。

余官總結以上證供,認為不能肯定兩人在案發時的關係,亦不能確認Y不同意吳的行為,故裁定有關8項非禮罪不成立。

關於1項非禮X的控罪,余官指吳在觀景台多次捉住X的手,X沒有立刻鬆開,吳沒有其他手部動作,及後亦鬆開手;再者,X供稱不記得當時吳是否有其他說話。雖然X不歡迎吳的行為,但整體來說未能證明吳的行為是非禮,故同樣裁定不成立。

余官最後表示,雖然吳的罪名不成立,但其行為越過道德底線,教師形象與社會期望有落差,私德有虧。

【案件編號:WKCC1579/18】

 
 
今日相關新聞
涉狎學生姊妹 已婚教師罪脫 官斥私德有虧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聘請 , 招租 ,
商業招租  ,  出讓  ,  補習  , 
招生  ,  各類服務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