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燈總經理:未獲告知無水密門 信海處發牌未覺不安全
【明報專訊】2012年南丫海難造成39人死亡,昨展開第29日研訊。港燈董事總經理鄭祖瀛供稱,財利船廠標書列明在「南丫四號」建造水密艙壁,若有更改需通知港燈,惟財利從未告知港燈無裝水密門,規格與合約不符。他強調海事處已批准該船航行,港燈相當依賴海事處發牌制度,「我作為用家,從來無一天覺得隻船唔安全,直至撞船鶪@刻」。
南丫四號船主為港燈,研訊傳召共14名港燈證人作供,鄭祖瀛是最後一人。港燈向財利購船後,由港燈海事組負責驗收。鄭分別隸屬維修部及發電科,無直接參與驗船,僅就一般程序作供。庭上顯示財利1994年向港燈提交標書,列明由5個水密艙壁分隔6個艙室;若港燈發現船不依合約興建,有權以書面方式反對,並要求財利補救。
死因研訊主任問道,為何港燈員工無發現船結構不符合要求;鄭祖瀛稱,財利從未書面及口頭告知更改水密艙數目,港燈購船重視功能,包括航速、外型和載客量,重點不是船身構造,他事後始知該船無裝水密門。
稱購船重視功能非構造
鄭強調港燈信賴海事處發牌制度,不相信獲發牌的南丫四號有安全問題。鄭稱很多港燈員工乘搭該船前往南丫島發電廠,若他們質疑有危險,「唔相信佢]會接受自己去坐呢一艘船」。家屬一方關注,港燈花費超過900萬元購船,為何無仔細檢驗,確保符合標書要求。鄭回答,標書最多長達1000頁,逐段文字驗收並不實際,加上港燈不是造船專家,「我]依賴財利造船專業、海事處發牌制度去保障船隻安全」。
稱非專家 千頁標書逐段驗不實際
家屬方關注,港燈前海事經理鄧雲安自稱曾發現水密門問題,鄧應否向上司反映,再由港燈向財利跟進;鄭祖瀛回應,即使港燈曾與財利溝通,未必改變事實,反問「作為用家,(港燈)有無能力同知識,覺得海事處發鰽P,隻船都係唔安全呢?」鄭續稱,港燈只關心船是否通過海事處要求,即使財利標書列明建造12個水密艙,「我]無專業判斷佢講得畯琚v。
曾於2007年參與南丫四號「二年檢」的時任驗船督察劉建華則稱,無印象兩艙之間是否設有通道。被問到驗船細節,劉一直拒絕評論,自言「我只係一個督察,唔係專業職級」。裁判官提醒劉已在證人台宣誓,他仍拒絕評論,稱自己離職多年,擔心受傳媒報道影響。家屬方稱劉可以說真話,劉說「我真話就係no comment(無評論)」。散庭前,裁判官指劉的證供對研訊無幫助,下令毋須向他支付證人費。
【案件編號:CCDI 1075-1113/12】
(南丫海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