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弘毅:同性伴侶登記制 不盡同法庭原意
【明報專訊】政府因應終審法院就「岑子杰案」裁決,擬立法增設「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機制」,限海外註冊者。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接受本報訪問表示,終院原意在港設立類似同性民事結合制度,政府方案並非完全一樣,儘管方向上符合法庭原意,但仍可能面對法律挑戰。他認為登記機制賦予權利有限,議會沒理由反對,並稱一旦法案否決可申請暫緩執行裁決,料法庭會批准。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昨表態支持立法建議,形容是「最低消費」。
終院在「岑子杰案」裁定政府須制定替代框架承認同性伴侶法律關係,政府建議為已在海外註冊婚姻、民事伴侶或民事結合同性伴侶設登記制。陳弘毅表示,「最初以為判辭要求設立同性民事結合制度」,他稱政府方案相對保守,「未必與終審法院的原意完全一樣」。他相信政府顧及社會和立法會的接受程度後,已盡力改進現行法制保障同性伴侶權利,方向上符合判決原意。他評估方案可能面對法律挑戰,法庭屆時應會考慮立法會意見,「未必一定堅持原來看法」。
或面對法律挑戰 料中央不欲介入釋法
多個黨派表明反對立法,陳弘毅稱登記制保障醫療和處理身後事兩項權利,是出於人道考慮,權利非常有限,「我看不到有什麼理由反對……議員應該考慮到人道理由」。他引述終院判辭稱現行法律對同性伴侶保障不足,不符《香港人權法案》要求,認為必須立法制定替代框架,不能以行政手段代替。他又說,衡量法治其一指標是政府有否執行和尊重法庭判決。倘法案否決,陳弘毅說政府可向法庭申請再暫緩執行裁決,相信法庭會考慮實際情G,「如果立法會通過不到,(政府)申請延期,我看不到法院有很好的理由不批准延期」。有議員促請政府就終院裁決提請中央釋法,陳弘毅表示人權法與《基本法》掛u,人大有權釋法,「相信中央認為這事屬港自治範圍,最好不需要介入。」
新民黨昨表態支持立法,黨主席葉劉淑儀認為,政府以最有限度的方式回應,亦沒涵蓋領養權等較具爭議的權利,值得支持。對於同志團體質疑方案權利太少,葉太稱「這麼多政黨反對,愈多權利便愈反對得緊要」,認為有需要者日後可提司法覆核。葉太表示政府有責任拉票,不少獨立和專業界別議員取態較持平,期望持保留態度的議員審閱具體條文後了解方案不影響傳統婚姻價值。有意見建議當局展開公眾諮詢,葉太則稱議員立場對立,「做諮詢都無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