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船長兼任瞭望員 專家同意船員分擔或更好
【明報專訊】2012年南丫海難釀成39人死亡一案,死因研訊昨續,海事處延聘的海事專家Jeremy Ayling(圖)作供。事發時海泰號獲豁免限速,以及被指沒安排獨立瞭望員,研訊關注事項包括海泰號有否按《國際海上避碰規則》來保持適當瞭望及安全航速。Ayling在提問下同意,由船長以外的船員擔任瞭望員或更好;對於海事處可否根據天氣狀G及交通流量來決定豁免限速,他稱不確定這是否可行。
綜合早前研訊內容,當日南丫四號遭海泰號撞擊後沉沒,海泰號被指沒安排獨立瞭望員;Ayling昨提及《避碰規則》要求船保持適當瞭望及安全航速。海事處一方引述Ayling的專家報告稱,在往返香港離島的船上,持使用雷達資格的船長會全程留在駕駛艙;Ayling昨補充說,根據其觀察,原因是航程太短。研訊主任李希哲?問,任務繁重的船長兼任瞭望員或會加重負擔,若由其他船員擔任瞭望員會否更好;Ayling同意。
至於對安全航速的要求,研訊提及海泰號獲海事處豁免限速,在維港外的最高航速可達35節。Ayling指出,在有大量乘客需乘船的地方,豁免限速措施常見,但獲豁免的船仍需按《避碰規則》來維持安全航速。他補充,香港要求申請豁免限速許可船舶的駕駛者有兩年相關經驗屬合理,且會每兩年重新審批許可。
豁免限速仍應遵《避碰規則》
Ayling的報告另提及,另一海事專家Dominic Bell以英國修咸頓港的限速情G與香港比較,提及船每次超速通過修咸頓港部分水域前都須申請豁免。Ayling昨指出,若交通繁忙的香港也這樣做,會引起混亂;而且兩地交通密度及實施限速的原因不同,故「100%不同意這?是合適的比較」。
不確定可否據天氣流量免限速
另海難發生時交通繁忙,考慮到提升安全,李問可否按天氣或交通情G來決定是否對本身獲豁免限速的船實施限速;Ayling回應稱不確定是否可行,其他地方或也沒嘗試過這措施。他表示,應考慮如何即時判斷交通密度,且船向同方向快速行駛也不一定有危險。他指香港已有措施應對颱風等狀G。研訊明(17日)續,財利船廠董事羅愕瑩將被重召作供。
【案件編號:CCDI 1075-1113/12】
(南丫海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