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津2000年轉制 毋須交租單

[2015.07.28] 發表

【明報專訊】梁潮炳一方昨求情表示,若事件發生於2000年轉變公務員房屋福利制度後,梁便毋須交出假租單,證明自己延遲半年遷出,以保留申領房津資格。據公務員事務局網頁,2000年6月生效的制度改為非實報實銷,毋須單據即可申請。

按薪酬點年資享不同房津

局方網頁顯示,2000年6月1日起受聘的公務員,按其薪酬點及年資享有不同房屋福利。由高級行政主任起(即總薪級表第34點、月入63,095元或以上)的公務員,房津屬聘用條件之一,他們可獲非實報實銷現金津貼最多120個月。介乎總薪級表第22至33點或同一薪酬點連續服務至少3年的公務員,則可藉抽選配額領取津貼。至於22點以下公務員亦可參與抽選配額,或工作至一定年資後抽選公屋。

至於2000年6月前的房屋福利制度,不論租津或房津均實報實銷,並設高級公務員宿舍分派機制。

更多港聞
擅入系統取前男友資料 社署助理罪成
【明報專訊】社署女文書助理因非法登入社署服務使用者系統(CIS,下稱系統),查閱前男友及其妻子的個人資料,早前經審訊後昨被裁定10項不誠實地... 詳情

明報網站 · 版權所有 · 不得轉載
Copyright © 2015 mingpaocana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Ming Pao Daily News A wholly owned subsidi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1355 Huntingwood Drive, Scarborough, Ontario, Canada M1S 3J1 | Tel.: (416) 321-0088 | Fax: (416) 321-9663 |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416) 673-8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