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娛樂牌照辦論壇 法律責任言人人殊

[2016.05.12] 發表

【明報專訊】演藝學院指學生會違反的規定,包括「不得組織會引致法律責任或令校方尷尬的活動」,據學生會推斷,校方可能認為當天舉行論壇的學生會室沒領取公眾娛樂場所牌照(下稱「牌照」),但該會邀請校外人士出席,會帶來法律責任。大律師陸偉雄指出,該條例涵蓋校園,故一旦邀請校外人士參與,便要領牌;律師黃國桐則認為,學校是私人地方,不需領牌。

沒牌照為由拒借錄影廠

本報昨向演藝學院查詢,上月「勇武抗爭」論壇有何違反法例之處,演藝學院指沒有補充。

演藝學生會表示,上月校方申請於持牌照的賽馬會劇院舉辦論壇被拒,遂於論壇當天早上請教師代為借用校內錄影廠(TV Studio),校方先批准,但其後以該場地沒申請牌照為由拒絕借場;最後論壇嘉賓在狹小、沒持牌照的學生會玻璃房發言,數十人在房外聆聽,但校方在論壇進行期間,每隔5分鐘便播放廣播,要求出席者離開。

「娛樂節目」不包括論壇

大律師陸偉雄說,在校內舉行邀請校外人士參加的活動,「嚴格來說須領(公眾娛樂場所)牌」,但根據食環署申請該牌照的簡介,須領牌才可舉辦的「娛樂節目」並不包括論壇,陸表示「上到庭有得拗」。

律師:學校屬私人地方 不需領牌

律師黃國桐則表示,學校是私人地方,「學生搞活動不是應該支持的嗎?又不是吸毒集會」,指校方若指未領牌會引起法律責任,「講得遠驉v,又反問「有否見過(政府)告其他大學?」,質疑「是否打壓?」

更多港聞
鉛水報告公開多少 特首辦﹕先詢律政司  建制泛民同反對遮蓋內容
【明報專訊】特首委任的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經歷67日聆訊,昨日終向特首提交報告,但政府未有即時公開內容。特首辦指政府會就報告公布方式及需否... 詳情
【明報專訊】鉛水事件發生至今近一年,水務署去年中曾向持牌水喉匠發通函,宣布在新供水系統抽驗水辦時加入驗鉛、鎘、鉻、鎳4種重金屬的接受標準上限... 詳情
【明報專訊】對上一次特首引用《調查委員會條例》作獨立調查,為2012年的南丫海難,當時調查委員會提交報告後約半個月,特首始公布報告,兩名船長... 詳情
石門擬建骨灰龕場 沙田區會今表決
【明報專訊】食物及衛生局重推在沙田石門興建公眾骨灰安置所,計劃提供約4萬個龕位。沙田區議會轄下衛生及環境委員會今日開會討論及表決是否支持方案... 詳情
第8卡准落不准上 九龍塘站測試 助石硤尾站乘客繁忙時間上車
【明報專訊】現時每日載客量達550萬人次的港鐵,繁忙時間內部分車站的乘客難擠進車廂。港鐵上周三早上繁忙時間測試新的疏導人流措施,觀塘線開往油... 詳情

明報網站 · 版權所有 · 不得轉載
Copyright © 2016 mingpaocana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Ming Pao Daily News A wholly owned subsidi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1355 Huntingwood Drive, Scarborough, Ontario, Canada M1S 3J1 | Tel.: (416) 321-0088 | Fax: (416) 321-9663 |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416) 673-8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