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東版(多倫多) - Ming Pao Canada Toronto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主頁    要聞     加國新聞     地產新頁     中國     國際     港聞     經濟     體育     影視     副刊    工商專業    股市行情  
即時新聞網 ·  醫事網 ·  車網 ·  樂在明廚 ·  置業頻道 ·  FAN club ·  分類網 ·  特刊專區 ·  香港股市行情
   
 

[昔日明報]

 
要聞
 市府報告方便業主分租 建議放寬第二單位規限

【明報專訊】多倫多市政府的規劃部門已向多市議會屬下的規劃和房屋委員會提交了一份報告,建議市議會放寬有關第二單位的規則,從而使多倫多的業主能更容易地為租客提供諸如地庫柏文單位等出租單位。

多倫多的總規劃師林特尼(Gregg Lintern)在上述報告中指出,放寬規則將允許業主在新建和現有的房屋中開闢第二單位,他還主張去除有關最小面積的指引以及降低有關泊車的要求。

上述報告提出的建議還包括:允許多市各地所有的鎮屋設立第二單位。根據現行的規則,在多市中心的鎮屋容許有出租的第二單位,但郊區的鎮屋則不容許。

林特尼還指出,在上述報告中提出的建議是基於公眾的反饋意見以及與省府開展的諮詢,將使多倫多與省府支持出租第二單位的政策變化保持同步。包括安省租客權益倡導中心、房東自助中心等在內的多個社區團體,均致函多市議會屬下的規劃和房屋委員會,對上述報告中提出的建議表示歡迎。

房東權益倡導者Kayla Andrade指出,向房屋出租市場增加供應,做出上述改變是必要的,但市府還需要做出更多的改變才能鼓勵更多的業主出租第二單位。

多倫多的業主Shelley Kanitz相信,放寬有關第二單位的規則將使租客和房東雙雙受益。她原計劃將自家的地庫分租,但因她曾花費了近2年的時間全面裝修房屋,導致房屋被視為是全新的,因此而無法達到市府的區域劃分附例的要求。

 
 
今日相關新聞
市府報告方便業主分租 建議放寬第二單位規限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誠聘 , 待聘 ,
房屋出租  ,  招生  , 
服務  ,  買賣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