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續執業證 海外多定進修時數 議員關注修例必要否 特首:會諮詢聽意見
【明報專訊】新一份《施政報告》擬修訂《教育條例》,引入執業證書以「完善」教師註冊制度。據了解,執業證書將設有效期,需要續牌,領證及續證方式有待公布。教育局昨回覆稱,將參考不同地區及專業的註冊要求。本報整合部分海外例子,發現續證條件多考慮進修時數,有地方設兩級制,符合條件可「升級」證書至永久有效,不用再續牌。
特首李家超昨到立法會接受議員提問。教育界議員朱國強引述學界意見,稱當局現設教師入職培訓、言行操守等嚴格要求,關注有否必要修例;有議員持教師註冊但無任教,「他們日後是否會被釘牌?」李家超稱教師對社會影響大,相信教師專業且有熱誠,重申任何政策改動時都會諮詢,聽取意見。
日本10年一續 需進修30小時
翻查資料,日本政府2009年宣布為提升師資質素,所有持「免許狀」的教師需每10年續證,屆時需完成至少30小時進修課程,涵蓋教育政策趨勢、學與教等。美國紐約政府亦規定持「專業證書」資格的教師每5年續證一次,其間需進修100小時(見表)。
加國有省設兩級 涵永久證
至於加拿大艾伯塔省的執業證書分成臨時和永久兩級,前者有效期3年,只要教師累積兩年全職教學經驗且通過評審,便可「升級」領取永久證書,日後就算離任,證書仍有效。
油w地天主教小學(海泓道)校長陳淑儀稱,前日與當局代表會晤了解《施政報告》政策。她說理解當局重視教師專業能力,料機制或與教師持續學習有關,例如人工智能(AI)培訓、是否認識新設的《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等。至於當局是否為做政治審查,陳稱知道學界有不同看法,現正好讓各方醞釀想法。
新思維狄志遠對修例感「奇怪」,認為現已有足夠機制規管教師,「睇唔到(修例)有咩必要」。有稱修例為防範部分註冊教師長年不任教、重返崗位時未必與時並進,狄質疑人數多寡,倘為少數人修例而影響全部教師,做法不合理。他認為當局應相信教師專業,舉例一個教師因生育離職數年,憑其專業,重新任職時必會自行進修,不用外加機制規管。
明報記者
(2025年施政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