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西版(溫哥華) - Ming Pao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圖片
2014年10月28日,佔領者於5時57分開傘紀念,一個月前此刻警方向群眾施放第一枚催淚彈。
放大
 
雨傘運動歷時79天,警方及政府明言「佔領」違法,12月11日金鐘佔領區清場。圖為時任學聯秘書長周永康被警員帶走。
放大
 

其他新聞
澳洲英雌 樓梯稱霸
看世界﹕登上成功階梯 踏上夢想之路
垂直馬拉松世界巡迴賽
悉尼小檔案
常識Q&A:回顧12月 展望新年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集師廣益﹕香港法治的未來

【明報專訊】一直以來,港人都視維護法治為香港的核心價值,但什麼是法治?即使是法律專業人士,也未能說得很清楚。在2005年,我整合了不同的法治理論,主要根據西方關於法治的論述提出了一套4個層次的法治理論。法治分為4個層次﹕「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以法限權」及「以法達義」。

「必依」之法須為「限權、達義」

每一層次的法治都緊緊相扣、相互關連。以這4個層次去理解法治,可免法治變成「教條化」的代名詞。沒有法律「可依」,就沒有法律「必依」。但「必依」的法律宗旨得是為了「限權」、「達義」,那是法治的根本目的。不是「限權」、「達義」的「法律」,就不算真正法治下的「法律」,那也就沒有法律「可依」、「必依」了。

由於高中通識課程包含香港法治的部分,令不少高中學生對「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以法限權」及「以法達義」這4個層次的法治,不會感到太陌生。

在提出「佔領中環」及公民抗命以後,法治在香港的討論變得更加豐富,但也暴露出香港社會原來對法治有不同理解,或各方看重的地方是有不同的。社會對法治主要是「守法」還是「限權」、「達義」,出現了不少爭議。

公民抗命涉及違法行為

公民抗命可理解為﹕「人們真誠地基於公義(不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而是為了社會整體的利益),以公開、蓄意、有限度的違法行為,嘗試去改變不公義的制度。」由於公民抗命涉及違法行為,對那些以為法治最重要就是公民守法的人來說,公民抗命是違反法治的。但按4個層次的法治理論,若現行法律或法制存在不公義,仍未達法治「以法達義」的最高層次,要使法治能進一步邁進,在特定的條件下,以違法的公民抗命行動不單非衝擊法治,更是推進法治水平的一個重要及有效方法。過去兩年,在香港就「法治就是守法」與「法治是要達義」兩種法治觀之間,便出現了連場激辯。

「法治就是守法」的法治觀認為,法治的重點應是「有法必依」。若是法律禁止的,為了維護法律的權威,觸犯法律的人就得受懲罰,不能因人的權力地位而可被豁免。這法治觀強調的是法律的「工具性」,亦即法律是維持社會秩序的最重要工具。只要一切按法律有序地行事,法律的內容是什麼並不是那麼重要。

法律維持秩序vs.保障人權

「法治是要達義」法治觀的重點則在「以法達義」。設立法律的目的是要實踐公義,而這包括保障人權。若法律違反了人權法對人權的保障,這些法律本身與及跟執法相關的決定都是無效的。這法治觀強調的是法律所包含的價值,法律的內容需要保障人的基本權利。

雨傘運動觸發大規模及長期的佔領行動後,對法治的爭議就更激烈了,連律政司長袁國強、大律師公會主席石永泰(現已卸任)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在2015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的發言,都對法治提出了不同看法。

法治爭議 法律界看法不同

經歷了兩年多法治與公民抗命的爭議,看來「法治就是守法」還是「法治是要達義」的爭論應該還會繼續下去,但我有信心港人經歷過這場辯論法治的洗禮,普遍對法治的認知會更加深入。這也是說港人的法治文化,必因茬o場法治與公民抗命的辯論而有所提升。隨茠k治文化的演進,香港法治體制的水平也必會進一步朝「以法達義」的方向邁進。這是我所見,香港法治的未來。

■相關概念

法治

核心價值

公民抗命

公義

人權

通識網﹕(www.LiberalStudies.hk)

文﹕戴耀廷(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今日相關新聞
集師廣益﹕香港法治的未來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聘請 , 招租 ,
商業招租  ,  出讓  ,  補習  , 
招生  ,  各類服務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