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爆單親母為一張門卡打人 險失廉租屋

[2016.01.18] 發表
位於雪柏東夾央街的安省業主和租戶委員會原想將惹事的單親母住客趕走﹐但鑑於種種﹐才罔開一面。(明報記者攝)

【明報專訊】一名依靠住房補貼居住在某大廈單位內的單親母親,因對大樓的某些管理制度不滿,與61歲大廈管理員發生衝突﹐將對方推倒地上﹐以致受傷。大廈業主因此要將該女子趕走。安省業主和租戶委員會再三考慮後,雖認定單親母要負上傷人責任,但考慮到其他因素,委員會還是讓那女子免於被逐,但其行動就要受到一定限制。

險被驅逐的租客S現年27歲,從小就生活在事發的柏文大廈某住戶單位內。她小時候是與其母親居住在此地,後來變成了她自己租住,自租的時間約為7年,和她一起的還有她10歲的兒子。由於租金屬於政府補貼項目,因此該租戶只用交付市場價的一部分。

2014年8月,大廈的大門由鑰匙開鎖的方式改為電子門鎖,S跑去找大廈的管理員要兩張門卡,聲稱她和她兒子各要一張。但管理員向S解釋稱,門卡不能給予12歲以下孩童,因此只能給S一張。

但S一聽之後就變得暴怒,用污言穢語責罵管理員稱,如果沒有門卡,她的兒子如何進大樓。管理員建議S去和大樓經理商量。但S仍是繼續吵鬧且不肯離開,直到管理員說「讓我們想想辦法」。

在S看來,她兒子進不了大廈是大廈業主的問題,而不應讓她自己來想解決辦法。8月26日,S繼續向大樓管理員索取兩張門卡,而且方式極盡粗魯。期間S拿起了管理處的電話,要求管理員給大樓經理打電話,管理員拒絕,隨即被S推倒在地而受傷。管理員聲稱,她是被S從身後推倒。

而S則聲稱,管理員先是和一名大樓住戶單位申請人說S欠租的壞話,S覺得自己受辱﹐才拿起辦公室電話要求管理員向大樓經理解釋,雙方因此發生爭執。管理員的手指幾乎戳到S的臉上,並且先動手揮拳擊打S,S還手才把管理員推倒在地受傷。

在場那名要申請成為租戶的女士則表示,管理員從來沒有碰過S,結果就被S推倒在地。警察到來問話時,那女士擔心受到S的報復而拒絕留下證詞。

而管理辦公室對開一個住戶單位內的女租戶,聽到吵鬧聲後過來查看,聲稱看到管理員用掌根擊打S,S才還手把管理員推倒在地。這名與S關係頗為友善的女住戶趕緊把S拉開,以免事態激化。

大廈的業主聽聞管理員被打傷的事情後,打算將S驅逐出去。雖然S在9月12日寫了一份報告宣稱被管理員毆打,但負責仲裁的安省業主及租客委員會還是宣布,S已承認﹐把管理員推倒在地令其受傷。

而且仲裁員認為,S以及她那位好友租客的說法不可信,因為從事情的前因後果來看,S的脾氣暴躁﹐非常容易被激怒,沒有通過正常渠道向大樓經理申訴,反而因為得不到自己要的東西而大聲咆哮,連對面緊閉房門的住戶都能聽見,可見其當時的態度有多狂野。

此外,管理員臉部右側的傷痕說明,她是被人從身後推倒,這也證實了她當時已經走開﹐卻被S偷襲。

至於S的那位好友租戶聲稱,為了避免事態升級才將S拖入自己房中的說法,仲裁員並不認同。因為那位61歲管理員已經倒地,那名好友是擔心S不依不饒才將她拖走。

安省業主和租戶委員會原本想驅逐該名住客﹐但考慮到S的母親是一位殘疾人士,而且老人還要照看另一個已去世女兒的3個孩子,那3個孩子的年齡只有9歲、11歲和15歲。

老祖母也是居住在這座大廈內,需要S陪伴去見醫生、買東西、煮食和照看孩子。

S本人以前沒有傷害樓內其他住戶的紀錄。況且﹐S的房租需要政府補助,若將她趕走,再找到類似條件的房子將會非常困難。

在通盤考慮之後,仲裁員並未批准大廈業主要將S驅趕走的申請,但也對S做出一些限制,不讓她再與大廈管理員有接觸,即使因事要與房主商談時,也不能大喊大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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