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西版(溫哥華) - Ming Pao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其他新聞
蘋果被控泄醫療報告 大劉將作供
貨櫃車轉彎翻側壓扁的士
精神病漢迣~人頸 市民跟蹤助拘捕
梅媽呻3萬生活費難捱 官:幾百萬人苦過你
涉假婚案海關高官 短訊稱情婦「老婆仔」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高院拒佔旺藐視案撤傳票申請

【明報專訊】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及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等20人,被指於前年佔旺區彌敦道清場期間違反禁制令。律政司去年初獲高院批出許可,起訴20人刑事藐視法庭。惟其後被告一方指律政司在沒依時發出排期通知書後,申請修改案情及重發傳票時沒繳付相關費用,要求撤銷對被告的傳票。高院昨拒絕眾被告的申請,下令被告支付訟費,另指示律政司就本案排期審訊。

審訊預期需時45日,20張傳票將合併處理。律政司去年4月處理涉違反禁制令者刑事藐視法庭案時,未有按程序在獲批許可後兩周內發出排期通知書。律政司去年7月獲高院批准修改案情,重新獲得14日期限向20名被告發出排期通知書。

眾被告須付訟費

惟被告一方早前發現,律政司沒有依照《高院法院費用規則》,在限期前為該次修改所提交的單方面申請書繳付所需的2.09萬元,認為修改無效,要求撤銷傳票。

法官在判辭指出,律政司的修改案情申請是建基於早已啟動的司法程序,當時已繳交相關費用,現時提出修改案情申請,不應被視為新的訴訟,故認為律政司毋須就申請繳交額外費用;即使律政司沒繳交費用,律政司只需補交費用便可解決問題,情G未嚴重至需撤銷律政司的申請。

法官拒絕被告撤銷傳票的申請,換言之律政司可繼續起訴眾被告刑事藐視法庭。

【案件編號:HCMP774、776-781、783-784、787-789、791-798/15】

 
 
今日相關新聞
高院拒佔旺藐視案撤傳票申請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聘請 , 招租 ,
商業招租  ,  出讓  ,  補習  , 
招生  ,  各類服務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