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西版(溫哥華) - Ming Pao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圖片
豆豆(化名、左)去年曾開網店出售演唱會門票,盼掙暑假外遊旅費,結果她被警方控以盜竊罪,要接受警司警誡。她現時回想,認為自己低估了網絡罪行的嚴重程度。(李紹昌攝)
放大
 

其他新聞
雨天攀棚架作案 飛天螭蟧墮樓亡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港聞
 兩成青年誤會網上犯罪難揭發

【明報專訊】香港遊樂場協會調查發現,青少年對網上守法的意識薄弱,有近兩成受訪學生認為網上違法行為被揭發的機會微,故會照做。有中學生為賺旅費開網店賣演唱會票,因未能把相關門票交到客戶手中,涉盜竊罪被警司警誡。社工建議家長及學校加強教育,增強年輕人的網絡守法意識。

香港遊樂場協會於2016年9月至12月期間,訪問725名在學青少年的網絡行為,約2%受訪者曾於網上詢問購買毒品,7.1%曾被問是否願意援交。調查亦發現,部分年輕人對網絡守法意識薄弱,44%受訪者認為人人有言論自由,可以在網上發表任何言論或照片;19%認為網上違法行為被揭發的機會微,會選擇繼續做。

網上賣門票鬧上差館

18歲的豆豆(化名)去年在同齡友人游說下,在社交平台Instagram出售演唱會門票。豆豆憶述,客人反應踴躍,她能取得的內部門票數量遠不及客人預訂數量,客人付錢後拿不到相關門票,涉及60多張。有客人報警,豆豆涉觸犯盜竊罪被警司警誡,並把出售門票約14萬元的收入,扣除9萬元成本及數千元旅費後,共賠4萬元予受害客人。

社工:要加強網絡守法意識教育

豆豆說,當時只想為暑假旅行掙旅費,沒想過會鬧上差館「咁大件事」,以為「被人罵幾句便無事」,她亦承認當時低估網上行為風險,事發後她沒尋求社工、家人協助,僅向朋友詢問意見。

本身是註冊社工的香港遊樂場協會發言人溫立文認為,個案亦反映了年輕人不熟悉網絡罪行,「不自知已犯罪」,青年人低估網上犯罪風險,建議家長和校方要灌輸網絡使用及上網守法意識,並加強青少年守法意識。協會提供新外展服務,透過網上平台接觸有需要青年。

 
 
今日相關新聞
兩成青年誤會網上犯罪難揭發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聘請 , 招租 ,
商業招租  ,  出讓  ,  補習  , 
招生  ,  各類服務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