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擬禁經紀雙重代理 業界:剝奪消費者選擇權

[2017.09.08] 發表

【明報專訊】監管卑詩買賣房屋服務的機構擬收緊規管地產代理的條例,禁止經紀在一宗交易上雙重代理,只有在偏遠而經紀數量有限的地方才可獲豁免。由經紀組成的專業協會回應,經紀同時代表買賣雙方的情況不多,禁令會奪去消費者自由選擇的權利。

有報道指,卑詩地產監管辦公室(OSRE BC)按獨立諮詢小組去年6月提出的改善建議而修改《地產服務法》(Real Estate Services Act),草擬中的新例將禁止「雙重代理」,即經紀在一宗交易上同時代表買家和賣家,或同時代表數名潛在買家。經紀數目有限的偏遠地區或可獲豁免。

有逾2.2萬名地產經紀為成員的專業協會卑詩地產協會(BCREA)和大溫地產局(REBGV)就禁令建議發出聲明。BCREA主席斯圖爾特(Jim Stewart)批評,顧客與經紀能建立信任在置業中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因置業常常是人生中最大的一次交易,若上述禁令獲實行,顧客便沒有選擇。

卑詩地產協會指約有5%經紀會雙重代理,而一般是在經紀人選有限的情況下出現,而這種環境常在卑詩一些小社區發生並對這些社區是很重要,協會歡迎建議中的新例會豁免相關情況。

斯圖爾特亦提到雙重代理亦會在一些商用物業的交易和經紀對某類物業有特別認識的交易中出現。

協會行政總裁萊恩(Robert Laing)說:「我們不樂見此修例(禁雙重代表),我們認為消費者應該能夠選擇在地產交易中由誰來代表他們,該條例將選擇權拿走。」

大溫地產局主席奧迪爾(Jill Oudil)表示,經紀支持能增加交易透明度的改變,但建議的修例則忽略消費者的選擇權。他認為,只要消費者同意和知情下也應該可獲豁免,一些早已與某經紀建立長遠互信關係的消費者,不應被迫有違意願另選代理。

奧迪爾續指出,地產局會繼續向政府強調該點。

於2016年初,本省地產業出現不少風波,包括發現有「摩貨炒樓」活動和一些經紀操守被質疑的情況,省府當時委派獨立小組審查,並結束由卑詩地產議會(BC Real Estate Council),即自我監管的制度,改委任諾斯沃西(Michael Noseworthy)為監管人。

草擬中的新例亦會要求經紀在合約上披露更多有關佣金的資料,例如地產經紀之間如何分佣金。料諾斯沃西會在下月公布有關新例的消息,預計新例明年1月15日起實施。

明報網站 · 版權所有 · 不得轉載
Copyright © 2016 mingpaocana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Ming Pao Daily News A wholly owned subsidi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5368 Parkwood Place, Richmond B.C. V6V 2N1 | Tel.: (604) 231-8998 | Fax: (604) 231-9881/9884 |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604) 231-8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