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經緯案開審 事主稱路過仍被打 辯方質疑事主為佔領活躍分子

[2017.11.07] 發表
被告朱經緯(左)在今年3月27日被捕,他在警誡供辭中表示,案發時他純粹是行使其合法的權力,他亦真誠相信需要用合理的武力去驅散示威者,包括事主。(楊柏賢攝)
事主鄭仲恆(圖)昨供稱,他遇襲後因頸痛而未能即時回頭看施襲者是誰,他稍後曾返回現場確認「邊個警察打過我」但失敗,其後透過新聞得知當日涉攻擊他的是被告朱經緯。(楊柏賢攝)

【明報專訊】退休警司朱經緯於2014年佔領行動期間,在旺角執勤時涉嫌以警棍毆打途人,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昨開審。事主作供稱,他曾向附近警員表示「我]路過謕Q」,惟朱經緯仍涉用警棍攻擊他的後頸。辯方質疑,事主曾參與佔領旺角,是佔領行動的活躍分子。

控方昨呈上3段新聞影片,拍下被告朱經緯(57歲)的涉案過程,片中被告的身分沒有爭議。控方另呈上涉案長59厘米、闊2.5厘米的警棍作為證物。控方讀出被告的警誡供辭,他聲稱其行為合理,被起訴令他崩潰及傷心(見另稿)。

事主稱沒違反警方指示

事主鄭仲恆作供稱,2014年11月26日晚上約10時,他與女友人在旺角碰面,陪同對方「行鵅v了解旺角的情G。當二人停留在上海商業銀行附近時,亞皆老街及彌敦道交界的人群突然衝向他們,他與友人隨即被逼近至銀行牆邊,警方亦追趕群眾至他的位置。

鄭續稱,當刻他感到右腳被警察踢了一下,右手手肘位置亦有受傷,他當時向附近的警察表示「唔好打,我]路過謕Q」,惟被告及後涉用警棍襲擊他的右後頸位置,他即時感到「暈暈]」。鄭強調,他當時沒有違反過警方的指示。

案發後兩日,鄭因頸部「一郁就痛」、不能向後轉,故到沙田一間診所求診,醫生曾替他拍下傷勢照片。不過鄭承認有照片看不清楚傷勢,而該醫生撰寫的醫療報告亦未有提及他不能正常移動頭部。

佔領期間一半時間在金鐘

鄭於辯方盤問時承認,他是佔領運動的支持者,但否認是活躍分子,在79日的佔領運動期間,他有一半時間在金鐘度過。辯方呈上鄭於手機社交程式Instagram發布的帖文,並要求他讀出其中一篇提及「拿拿臨收工,去打XX灡t人」的內容,但裁判官指字眼不雅而毋須他讀出。鄭另承認,他於2014年10月曾發布一張在旺角拍攝的照片,並寫有「轉戰旺角」字句。

鄭稱「行鵅v了解情G 否認佔旺

鄭曾發文指「你要金鐘道,我便要龍和道」,辯方稱他是指當日被警方清場後會重新「奪」另一個地方。鄭否認,質疑辯方語氣過於強硬,又稱「奪字M家係好暴力鵅v。

同年10月18日,鄭用發文稱「Conflict, but we win finally (衝突,但我們最終獲勝)」,辯方質疑他是指當日的佔旺行動。鄭否認,解釋他是針對整場佔領運動中政府與市民間的衝突,他亦否認曾參與佔旺。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ESCC1912/17】

更多港聞
重提奏國歌舉傘  梁振英:無人處理學生校長
【明報專訊】上周六(4日)人大常委會通過將《國歌法》納入到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引起本地立法的落實細節及有否追溯期的疑問。前特首、現任全國政... 詳情
【明報專訊】全國人大常委會上周六通過將《國歌法》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律政司長袁國強昨日表示,國歌法重要目的是維護國歌尊嚴,強調法例原則... 詳情
律師會會長:當年立國旗法沒阻滯
【明報專訊】律師會會長蘇紹聰(圓圖)接受本報訪問,對於《國歌法》本地立法時應否作正式公眾諮詢或先推出白紙草案,他不認為有迫切需要以有別於過去... 詳情
鄭家富不戰新東補選
【明報專訊】立法會明年將有新界東及九龍西議席空缺補選,民主派正討論參選安排。負責協調的民主動力召集人趙家賢昨日稱,收到新界東持份者鄭家富(圖... 詳情
【明報專訊】無邦q視今年6月突然抽起香港電台節目《頭條新聞》,改播國家主席習近平訪港預錄片段,被通訊事務管理局發出「強烈勸喻」。通訊局昨天再... 詳情

明報網站 · 版權所有 · 不得轉載
Copyright © 2016 mingpaocana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Ming Pao Daily News A wholly owned subsidi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5368 Parkwood Place, Richmond B.C. V6V 2N1 | Tel.: (604) 231-8998 | Fax: (604) 231-9881/9884 |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604) 231-8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