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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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局提醒更新婚姻狀況

[2019.04.21] 發表
稅局規定必須要分居之後90天,才能通知稅局改變「婚姻狀況」。

【明報專訊】月底是年度報稅截止日,聯邦稅務局(CRA)發言人Veena Raj提醒公眾,現代婚姻變幻無常,需要隨時更新婚姻狀況(marital status),以免夫妻已分居,但卻忘記通知稅局,以致影響加拿大兒童福利(Canada Child Benefit)、GST退稅及低收入有關福利的領取。

針對太空人家庭夫婦聚少離多,可能婚姻已經出狀況,夫婦已經協議分居,但未辦理有關法律程序,這時是否應通知稅局?Raj回應說,夫婦分居,即使未經過法律程序,也算是稅法上的分居。

她表示,根據規定,夫婦必須在分居開始達到90天或之後,通知稅局更改「婚姻狀況」為分居一事。她表示,稅局在完成有關的「婚姻狀況」變更後,稅局會從分居之後的下個月開始,重新計算因兩人分開使家庭收入改變,而應得到各替福利例如CCB,而不是等到90天之後。

Raj說,現代人婚姻狀況變化多端,有時只是互相賭氣而決定分居,幾天之後就又復合,稅局規定必須要分居之後90天,才能通知稅局改變「婚姻狀況」,有其原因。

Raj表示,「婚姻狀況」對一個人需繳交的稅,以及可領的福利影響甚大,因此,市民從單身到結婚,結婚之後分居,分居之後又同住,任何的情況均應該如實通知稅局。

Raj強調,市民不需要經過法律認可的分居程序,即能通知稅局有關分居的事,稅局也會相信市民所作的通知。

不過,由於可能有夫婦明明未分居,但謊稱是分居,藉著低收入,希望領取比較多福利,稅局會對此會保持警覺,並可能調查,一旦被調查時,夫婦必須各自提供證明已經分居的證據,以證明分居是事實。

另外,稅局提醒,如果有人與伴侶同居時間超過一年,稅局會認為兩人已經組成同居配偶(common-law relationship)的關係,此時這兩人即需要向稅局通知,將「婚姻狀況」更新為同居配偶關係。

Raj並指出,通知稅局更改「婚姻狀況」的方式很簡單,可以使用個人在稅局的網上帳號,進入個人資料(personal information)當中的「更改婚姻狀況」(change my marital status);或是撥打CRA的服務電話1-800-387-1193。

除了上網及打電話外,稅局也提供寄信變更的服務,這時需要填寫Form RC65表格,並寄給CRA。

稅局提醒,如果是上網更新資料,通常只需8個工作天,如果選擇寄信,則可能需要8周時間,請市民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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