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6.9集結阻差 5人囚7周至7月
【明報專訊】過百萬人前年6月9日參與民陣發起的反修例遊行,示威者翌日凌晨與警方在立法會大樓一帶發生衝突,多人被捕,其中包括港隊武術代表鄺淯銘等5名男子,分別否認非法集結及阻差辦公罪,案件昨在東區法院裁決。裁判官表示基於確認各人為控方影片中所指犯案的人,故裁定5人罪成,判各人監禁7星期至7個月。
一被告失全職運動員資格
額外減刑1月
被告依次為電腦技術員溫鎮豪(31歲)、無業王洛鈞(23歲)、無業鄺淯銘(23歲)、學生曾泳祥(30歲)及文員廖德輝(43歲)。溫就阻差辦公罪被判囚7星期,其餘4人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裁判官以9個月為量刑起點,王、曾、廖因品格良好獲扣減兩個月刑期,判監7個月,鄺淯銘一直代表香港武術隊爭光,罪成後失去全職運動員資格,多年努力付諸東流,故獲額外扣減多一個月刑期,判監6個月。
裁判官裁決時稱,按警方當日拘捕溫鎮豪後在警署內為他拍攝的照片,確認溫為控方片段中曾拉扯高級督察右手臂一下的綠衣人,令對方正追截的人逃脫,故裁定溫阻差辦公罪成。裁判官又根據片段確認另外4人當時在現場,且作出構成非法集結行為,例如王及廖與他人組成人鏈、鄺疊高推拉鐵馬及招手叫他人加入、曾拉倒鐵馬及鼓勵他人參與等,故裁定4人參與非法集結罪成。
【案件編號:ESCC1824/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