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04.12
    星期三

車禍修理揭發買了失車 獲汽車代理商退錢

[2023.04.12] 發表
克羅克買來的同款輕型貨車。

【明報專訊】多倫多市男子克羅克(Derek Crocker)去年6月以6萬元買入一部2020年福特Ford F-150輕型貨車。6個月後﹐因汽車發生車禍﹐修車廠訂購零件時﹐令他無意中發現自己買了一部失車。結果,克羅克須按規定將車送交失主的保險公司。

克羅克當日是到多倫多一間萬事達(Mazda)代理商買車。克羅克說﹕「自己從未想過竟在大型代理商內買到失車。」

該輛輕型貨車於去年6月買入﹐半年後﹐克羅克遇上車禍﹐汽車要送去維修﹐但修車行每次使用汽車識別碼(vehicle identification number﹐VIN)訂購零件﹐到貨的總與汽車原貌不匹配。例如訂購保險杠(俗稱泵打)﹐送來的總是鍍鉻了﹐而不是黑色,水箱罩的情況亦一樣。

克羅克出於好奇下﹐於是便用自己的汽車識別碼在谷歌(google)上搜尋﹐結果發現美國猶他州有一部正在出售的汽車﹐其汽車識別碼號碼與他的完全一樣。

他再進一步調查﹐更發現原來他的汽車早於去年6月在杜蘭區已經報失。按照規例﹐當汽車發現是失車﹐便要將車歸還給失主的保險公司。

加拿大萬事達公司公共事務及公司傳訊部的勒梅特(Sandra Lemaitre)形容今次是一宗不幸的事件﹐她說罪犯愈來愈狡滑﹐公司會檢討有關程序﹐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但她堅稱﹐涉事的代理商並不知道他們出售被偷來的汽車。

勒梅特解釋﹐汽車識別碼被人做了手腳﹐從一部合法的汽車轉移至失車上﹐以掩藏其來源。事後涉事的代理商已將買車金錢全額退回克羅克﹐並借出汽車讓他暫時代步。

負責監察安省全省汽車銷售的安省汽車工業議會(The Ontario Motor Vehicle Industry Council﹐OMVIC)表示﹐如消費者到有在OMVIC登記的汽車銷售商購買新車或二手車﹐可為他們添上一重額外保障﹐因消費者可向OMVIC的補償基金索賠。

克羅克經歷今次事件後﹐他提醒其他人﹐向汽車代理商買車﹐並不代表一切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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