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海恩不擔心違法 「信丈夫負責任」
【明報專訊】《基本法》23條立法引入「披露他人犯叛國罪」,即原來普通法下的「隱匿叛國罪」,並針對涉國安罪行的潛逃者實施禁制措施。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早前與因涉違國安法被通緝的家翁袁弓夷脫離翁媳關係,她昨表示從不擔心違法,亦沒有就23條立法與丈夫袁彌昌特別溝通,相信對方明白自身處境,「對他有信心,理解關乎到我們自己都有一個家庭,我相信他是一個負責任的男人」。
「香港議會」發起人袁弓夷涉違反國安法被通緝,容海恩昨回應記者提問時稱,23條法例十分清晰,不會誤墮法網,「無擔心過」。被問到有否向丈夫提供法律意見,她說留待對方自行處理,「總之我沒有這樣的問題」。
不知袁弓夷與夫有否合營生意
23條立法賦權保安局長禁止向指明在逃者租賃不動產、 合資或合伙成立企業。容海恩稱不知道丈夫與袁弓夷有否一同經營生意,或有否物業租賃關係,「留給家人自己處理關係和溝通程度,始終是他爸爸,妻子的身分真的很難講太多,希望他自己明白」。
袁彌昌早前表示,不認為與父親聯絡構成犯罪。容海恩稱,即使與在逃者一般交流,也要視乎內容,難言何謂有問題。她舉例:「send個圖話早安,有無問題呢?我相信一般人都認為無問題,我相信法官都會認為無問題。」她認為,若有親友正遭通緝,便要提高意識小心處理,需認知23條立法後或要面對後果,「自己的親人牽涉了(被通緝),自己都會小心,尤其是現在法例通過之後,不清楚的地方要問律師,或者再要小心點財產處理」。
(23條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