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4.11
    星期四

房屋廳長指將增驅逐壞租客渠道 強調《住宅租務法》修訂非偏向租客

[2024.04.11] 發表
議倫指新修訂法例也會保障業主。圖為他昨日在卑詩理工學院(BCIT)進行有關房屋宣布。(省府圖片)

【明報專訊】卑詩省府月初宣布正修訂《住宅租務法》(Residential Tenancy Act),當中包括防止業主對租客作不公平的加租和進行惡意驅逐。該宣布一出,省內有聲音認為租客的保障獲加強,而業主權益卻被忽視。不過,卑詩房屋廳澄清,修訂內同樣有協助業主的措施,如縮短租務糾紛的處理時間等。

卑詩房屋廳長柯議倫(Ravid Kahlon)昨日接受本報專訪時回應坊間對於新修訂內容的看法。他表示,對於部分業主而言,他們會覺得修訂是有利租客;反之,又會有部分租客認為相關修訂是有利業主。「我想強調的是,大部分的業主和租客都是和睦共處的狀態。省府的修訂是要解決省內不良業主和不良租客的問題,而該修訂是能夠應對兩方面的情況。」

柯議倫指出,房屋廳最常收到業主的三類投訴分別是:租務糾紛審議時間過長、難以追回被拖欠的租金和不良租客所製造的問題。就以上三個問題,房屋廳已經著手處理,「住宅租務處(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的等候時間與去年相比已經縮短了50%,透過省府所提供的新資源,租務處可比之前更快作出判決。」

柯議倫補充,在去年通過的《資金判決執行法》(Money Judgment Enforcement Act)將容許業主更快追回被欠的租金,該法預計在今年秋季生效。此外,省府亦正準備推出新措施去保障業主,當遇到租客製造衛生和安全問題時,業主可以有渠道驅逐租客,「省府對租客與業主雙方都提供足夠的保障,這是房屋政策正所追求的平衡。」

當被問到若租客得到更多保障後,會否擔心有租客惡意利用相關條款來佔「業主」便宜,柯議倫就回答:「修訂案提出的條款是保障雙方,我不能預測每一個業主或租客的行為;但可以說的是,有很多研究證實當租客被驅逐時,這是最快導致一個人成為無家可歸者的原因。另外,我也聽過有業主反映,當租出去的地方出現衛安問題時,他們需要有途徑去進行驅逐;這是省府目前想要解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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