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精神狀況裁定適宜受審 檢方加控31項企圖謀殺罪
溫哥華「拉普拉普日」汽車衝撞人群釀11死案
【明報專訊】涉於今年4月26日在溫哥華南區菲裔社群「拉普拉普日」(Lapu-Lapu Day)慶典駕車衝撞人群造成11人死亡及數十人受傷的被告羅凱吉(Kai-Ji Adam Lo,譯音,圖),昨日被裁定其精神狀況適合接受審訊,控方同時在原有的11項二級謀殺罪上,加控31項企圖謀殺罪。
省級法院法官哈里斯(Reginald Harris)昨日裁定,羅凱吉目前有能力接受審訊,「具體來說,他能夠進行辯護,了解訴訟性質、目的及後果,能夠且願意與其律師溝通。」
聆訊3天 聽取兩精神科專家意見
加國法律原則假定被告有能力受審,除非法庭另有裁決。是次裁決經過為期3天的聆訊,法庭聽取兩名精神科專家證人作供及控辯雙方陳詞,爭議焦點並非羅凱吉於4月26日案發時的精神狀況,而是其當前情況。
一般而言,法庭判斷被告是否具備受審能力,主要視乎他們能否理解訴訟性質及後果,以及能否有效與律師溝通。
身穿深藍色運動服的羅凱吉昨日透過視像系統參與聆訊,聽取裁決時一度揉眼。基於羅凱吉仍受精神疾病困擾,法官哈里斯下令被告繼續在精神病院羈柙。原本已被控11項二級謀殺罪的羅凱吉,昨日被卑詩檢控服務處加控31項企圖謀殺罪,涉及當日事故中的生還者。
卑詩律政廳發聲明,表示由於案件仍在審理不便評論,但強調希望司法程序能帶來眾人追尋的答案,並向受害者與受事故影響的人致以慰問。
菲律賓人協會:正是期望的結果
卑詩菲律賓人協會(Filipino BC)行政總監科爾平莫澤(Kristina Corpin-Moser)昨日在庭外表示,這次裁決正是菲裔社群期望的結果,但同時仍有許多疑問未解答,「這讓我們感到焦慮,因為這只是漫長司法程序的開始。」
多倫多大學法醫精神科教授兼退休法官施耐德(Richard Schneider)指出,若被告精神狀態脆弱,法庭可以在審訊期間多次重新審視其精神能力。
施耐德說:「在某些精神疾病中,若患者接受治療並遵從醫生的囑付,精神病症狀可望逐漸消退,被告也會恢復受審的能力,但情況可能每天都會變化,通常在精神科護理的幫助下會有所改善。」
哈里斯早前頒布報道禁令,涵蓋有關羅凱吉精神狀況裁定的詳情、羅凱吉被捕後所繪圖畫的描述,以及兩名精神科醫生7月就羅凱吉多年精神病史、個人生活、診斷、既往治療及現時病況所作的專家證供,但不包括裁決結果。多個傳媒機構挑戰禁令,哈里斯將於周四下午作出裁決。
案發後有傳媒報道指,現年30歲的羅凱吉在過去兩年曾兩度根據卑詩省《精神健康法》(Mental Health Act)被拘留並送院,案發時正處於精神科團隊監管並獲准延長離院,引發社會對精神健康護理系統缺陷的質疑。
溫哥華市長沈觀健曾形容事故是「溫哥華歷史上最黑暗的一天」,慘劇亦引發有關公共活動安全的全面檢討,市府上周公布最終檢討報告指「拉普拉普日」活動籌備符合既定程序,風險評估亦顯示不大可能發生嚴重公共安全事故。
影片鏈接:youtu.be/0zrhyoYDgs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