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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打違例交通告票律師助理用拖字決】大學法律講師倡將兩年期限從違法行為發生
(2025/9/17)
【明報專訊】安省一名法官駁回了數百宗交通違規定罪的上訴,因為他認為這是一名法律助理的計謀,透過提出一系列「虛假」的法律挑戰,為他的客戶逃避處罰。
在今年4月9日和8月14 日發布的兩項裁決中,法官斯特雷佐斯(Louis P. Strezos)發現,多倫多地區的法律助理 、莫卡努(Adelin B. Mocanu)在過去兩年中,針對超速、未遵守交通號誌以及其他違反《高速公路交通法》(HTA)的行為,提出了 220 多有宗「毫無根據」的上訴。
法官發現,莫卡努從未打算推進這些上訴,所有這些上訴都是在該法律助理或他位於 新市的公司 Ticket Justice 代表被告認罪之後提交的。相反地,斯特雷佐斯認為,這項計謀的目的是拖延訴訟程序,直到司機被宗訴之日宗兩年後。
多倫多市檢察官發現了這個問題,這項計謀可能也活躍於其他司法管轄區,因為省級法規規定,兩年後違規記點就不能再被記錄在駕駛紀錄上。
該項策略在超過100宗案件中取得成功,史特雷佐斯(Strezos)法官發現,此舉相當於「濫用上訴程序」,並危及公共安全,因為被告隨後可能面臨的指控,包括酒駕,其先前的定罪將不會被納入保釋或判決考量。同時,這也妨礙了保險公司掌握司機的完整紀錄,並迫使法院耗費「無數小時」處理毫無根據的上訴。
「他們從未打算繼續這些上訴。一個都沒有,」法官寫道,並指出莫卡努在庭審中也承認了這一點。法官稱這個計劃是一種「普遍且持續」的行為,「根本不應該發生」。
史特雷佐斯的裁定並未斷定莫卡努的計劃是否構成犯罪。
據6月9日公布的另一份安省法院判決,賓頓法院的一名檢察官聲稱,莫卡努及其同夥在皮爾區也提出了「輕浮且毫無價值」的上訴。該判決中的治安法官也未斷定該法律助理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但指出,一般而言,出於不正當目的而提出毫無價值上訴的行為「可能被視為妨礙司法公正的刑事犯罪」。
根據史特雷佐斯法官的說法,多倫多檢察官在1月份注意到《高速公路交通法》(HTA)上訴案件中出現不尋常的模式。被告們會上訴,然後什麼也不做。
市政府向法院提出一項指示動議,史特雷佐斯法官對此於3月25日下令將這些可疑的上訴合併審理。
6月11日,經過四天的聽證,他駁回了這些上訴。
根據法官的判決,莫卡努或其法律助理同夥會先對《高速公路交通法》的違規行為或較輕的指控認罪。
不久後,他們會提出一份上訴,聲稱他們的客戶無罪或要求重新審判,或者含糊地聲稱上訴的理由將透過法庭記錄的文字檔呈現。然而,這些文字檔從未作為上訴的一部分提交。
省級法規規定,在「上訴維持定罪」之前,定罪和違規記點不會被記錄在駕駛記錄上。因此,只要上訴仍在審理中,莫卡努的客戶就不會面臨處罰。
除了駁回莫卡努的上訴外,史特雷佐斯還駁回了其他18宗在上訴裁定後由一個「未知機構」提交的上訴,這些案件與莫卡努的案件有著「奇特的巧合」(莫卡努否認與這些新上訴有關)。但在法官作出裁定之日,242 宗定罪中有136宗的兩年期限已經過期,這意味著這些案件的上訴人將不會收到違規記點。
「莫卡努先生……透過提出虛假的上訴,破壞了安省的違規記點制度,」法官寫道。
儘管多倫多市要求法院對此計劃進行全面調查,但史特雷佐斯法官拒絕了,表示安省律師協會負責監管法律助理。
律師協會發言人表示,他們無法透露是否正在調查莫卡努,任何調查的結果只有在導致監管行動時才會公開。如果發現法律助理有不當行為,律師協會法庭可以下令處以罰款,包括暫停或吊銷其執照。
法庭紀錄顯示,自2023年以來,莫卡努的執照曾因與此上訴計劃無關的不當行為被暫停兩次。
多倫多Daniel Brown律師事務所的首席律師、皇后大學(Queen's University)的兼職講師丹尼爾布朗(Daniel Brown)預測,律師協會將「非常嚴肅」地處理像莫卡努這樣的案件,因為這些上訴「有可能擾亂整個省級違法行為體系」。
但布朗表示,該省可以透過修改法規來輕易防止惡意《高速公路交通法》上訴,將記錄違規記點的兩年期限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改為定罪之日。這將降低被告拖延定罪的動機。
交通廳發言人並未表示安省是否打算彌補這個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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