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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動罪審訊】黃家駒認暴動罪還押 控方指被告跌倒壓傷警員
(2018/1/22)

前年農曆年初二旺角大衝突,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等6人被控暴動等罪,被告黃家駒承認一項暴動罪,但否認襲警罪,獲控方接納保留法庭存檔。法官取消黃家駒保釋,即時還押。控方案情透露,黃參與暴動,並曾跌倒壓在警員身上,導致警員多處感到觸痛及腫賬,判傷1%永久傷殘,獲批130天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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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家駒承認暴動罪案情指,2016年2月8日至9日期間,旺角區發生一連串的暴動事件,包括集結人群霸佔道路、衝擊警方防線、向警員投擲物品等。2016年2月9日凌晨2時,數十人在亞皆老街一帶集結,放置垃圾桶、卡板、雪糕筒等物品作障礙物。多名集結人士戴口罩,亦有人手持盾牌及穿上「本土民主前線」藍色上衣。

大約10名交通警員嘗試清理障礙物,又要求在場人士離開馬路返回行人路。突然數十名人士從亞皆老街兩旁行人路衝出馬路,跑向當時面向上海街移動的警員何奕衡後方,向他投擲物品。被告黃家駒向何警方向投擲一個白色發泡膠箱,沒有打中。同時集結人士當中,一名黑衣男子上前從後用手箍着何警,導致他倒地。

一名穿淺藍色上衣男子向何投擲物品、觸到被告黃家駒,導致黃跌向當時已倒地的警員。其他在附近集結人士用棍向警員施襲和投擲物品。何在其他警員協助下制服黃家駒,帶上警車。警員以襲警罪拘捕黃,他在警誡下指「啲人出嚟我就出嚟,當時好亂,好多人,之後我就畀你拉咗」。

控方表示,黃與人群在砵蘭街和上海街中間集結,霸佔馬路、阻礙警員恢復馬路通順及襲擊警員何奕衡;集結人士破壞社會安寧,構成暴動。警員何奕衡被診斷出尾骨、臀部、右足踝及右第五蹠骨觸痛,前後獲得130日病假,判傷為1%永久傷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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