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逃犯條例】盧偉聰澄清:沒說整個事件是暴動 拘5人涉暴動有關
(2019/6/17)
【21:27】警務處長盧偉聰今晚見傳媒,就「暴動」一說作澄清。他表示,6月12日下午3時半在立法會示威區,有人以磚頭、鐵馬衝擊警方,坊間對他以「暴動」作形容有很多不同意見。
盧偉聰解釋,當日所指的是某些人的行為涉嫌干犯暴動罪,「沒說整個事件是暴動」,大部分示威者是和平示威,示威者若沒有參與暴力行為,毋須擔心干犯暴動罪。他稱,暴動罪檢控門檻非常高,要有足夠證據,事後諮詢律政司意見才能決定是否檢控,會盡快與律政司商討如何跟進。
警方至今拘捕15人涉及暴力罪行,當中5人涉與暴動有關;另拘捕17人涉其他罪行,包括未能出示身分證明文件、遊蕩罪、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等。
盧偉聰強調,警方目前已收到34個投訴,包括警察使用暴力的投訴,會交由監警會跟進;至於使用武力的程度、用什麼武器,則由現場指揮官按專業判斷決定。
【20:18】警務處長盧偉聰今晚(17日)9時15分在灣仔警察總部警政大樓一樓大堂會見傳媒。
|
|
|
|
|
|
|
|
A D V E R T I S E M E N T |
|
|
|
|
|
|
|
A D V E R T I S E M E N T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