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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區選選舉呈請 鄭強峰入稟稱遭對手洪駿軒抹黑致落選
(2019/12/10)
區議會選舉結束,觀塘翠屏區候任區議員洪駿軒,被指在競選傳單抺黑對手、公屋聯會的鄭強峰,包括錯誤指控鄭強峰報稱獨立,洪涉誇大社區政績等。鄭強峰昨日(9日)入稟高等法院提出選舉呈請,要求法庭裁定洪駿軒是否在選舉主任見證下正當當選,否則法庭應宣布洪的當選議席無效。
呈請人為公屋聯會的鄭強峰,兩名答辯人依次為今屆區議會選舉當選人、民主黨的洪駿軒和翠屏選區選舉主任謝凌駿。鄭強峰為觀塘翠屏區的現任區議員,在今屆區選中以3822票落敗,不敵4203票當選的民主黨洪駿軒。
呈請人指出,洪駿軒在今年11月21日的選舉宣傳單張上,質疑鄭強峰涉嫌「扮獨立」,寫有「獨立?但與中聯辦關係密切的謝偉俊同屬建制組織創建力量」的字句。鄭在入稟狀指,有關資料屬誤導和錯誤指控,並澄清已申報與公屋聯會有政治聯繫,而組織內大部分都是建制派背景人士,故公屋聯會明顯是建制團體。呈請人亦在部分出版物印有「創建力量」的標誌,並無聲稱是獨立及沒有政治取向。鄭更形容,對方攻擊其正直品格,導致選民懷疑呈請人的政治背景。
另外,洪駿軒在10月28日派發另一選舉單張,聲稱「成功爭取路政署重鋪翠屏行人路地磚,解決路面不平問題」,以及「成功爭取秀茂坪紀念公園電梯加建分段出口」。不過鄭強峰表示,洪沒有參與以上項目,洪在2017至2019年在香港中文大學讀書,無可能參與制訂電梯項目,反之應是鄭強峰及民主黨現任觀塘區議員鄭景陽及其助手梁翊婷的功勞。
呈請人認為,洪駿軒以上行為涉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6條,即發布關於候選人的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陳述的非法行為,以及涉違反《區議會條例》第49條,即在選舉作出舞弊或非法行為,要求法庭宣布洪的當選議席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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