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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公屋豁免清拆 議員質疑執法不一

【明報專訊】根據屋宇署最新政策,公屋晾衫架就算伸出逾75厘米,亦可豁免清拆。至於發展商交樓時已安裝「超長」晾衫架的私宅,就算晾衫架伸出逾75厘米,屋宇署亦可酌情處理不發出清拆令,但仍會視為僭建物,物業有可能被釘契(警告信註冊於田土廳樓契內)。有議員批評屋宇署執法不一,政策並非針對晾衫架本身安全,而是諸多標準,「難道公屋的超長晾衫架不會有危險嗎?」

房屋署發言人表示,公屋屬政府建築物,不受《建築物條例》監管,故不存在違反條例或僭建的問題,但房署會按房屋條例及租約辦事,不會容許未經批准的改動。不過,居屋及出售公屋將受到《建築物條例》規管。

立法會議員范國威表示,公屋晾衫架在《建築物條例》下豁免清拆,反映屋宇署執法不一,若公屋晾衫架日久失修,也會相當危險。

學者﹕安全假設有問題

中文大學未來城市研究所副所長姚松炎表示,屋宇署引用法庭判案指會考慮暫緩清拆發展商統一安裝的晾衣架,頂多只會釘契,大有可能是錯誤引用判例,因為該判例只適用於1950年代的某些個案。屋宇署應從建築物安全角度出發,「試想由發展商統一安裝,以及75厘米或以內的晾衫架,便自動被視為安全,這假設本身也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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