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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邀13歲女口交青年脫罪 律政司擬覆核

【明報專訊】香港大學三年級男生網上尋找援交對手,遇上聲稱「夠秤」的13歲少女,為他口交。他辯稱真心相信少女為17歲,早前獲裁判官裁定無罪,他昨自行申請訟費被拒,律政司則擬覆核裁決。

官否決申訟費 指自招嫌疑

據悉,律政司已申請召開覆核聆訊,索取聆訊謄本,有待決定是否落實提出覆核。蔡偉麟(22 歲)昨自行申請取回訟費,指原審代表他的大律師未有提出有關申請。他陳辭指被捕後直至審訊,一直堅持案發時相信事主X為17歲,而控方未能證明他的犯罪意圖。他指起初曾同意簽保了事,指警方「同情我畀個女仔呃驉v而寫信建議簽保,但控方拒絕。他強調控方欠充足證據,更建議控方不要上訴(即覆核裁決),「唔想成為案例」讓其他同類案件被告以此辯解,認為律政司應修例堵塞漏洞。

暫委裁判官許肇強否決蔡的申請,指蔡自招嫌疑。許官指控方舉證未達標準而裁定蔡無罪,但蔡作供時自稱對性交無知,許官並不信納。許官更說,蔡稱認為口交並非性行為而沒有查證X的年齡,若打算性交會查證,由此證明蔡並非確信事主年滿16歲。

【案件編號:KCCC38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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