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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旺藐視法庭案被告之一、已解散的「學生前線」成員鄭錦滿(圖)昨沒有法律代表,他表示已申請法援,惟暫時未獲批准。(郭慶輝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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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港聞
 佔旺違禁令案 擬合併審17人

【明報專訊】律政司早前向高院申請許可,就去年佔旺清場中涉違反禁制令者,以刑事藐視法庭起訴。案件昨在高院提訊。律政司一方表示擬申請將所有案件合併審理。此外,律政司昨回覆本報,考慮獨立大律師意見後,律政司決定只就17名答辯人繼續司法程序。

告刑事藐視法庭 1被告缺席聆訊

高院法官周家明將案件押後至8月31日再訊,其間律政司一方須在7月31日前存入證據及提出合併案件申請。17名被告之中有一人缺席昨日聆訊。除已解散的「學生前線」成員鄭錦滿及另一名答辯人外,其餘到庭者均有法律代表,當中包括資深大律師駱應淦、麥高義及潘熙等。被告一方稱,需要時間向其當事人索取指示,建議將案件押後。另外,被告一方反對立即訂下被告把證據存入法庭的時間表,並解釋在刑事案件中,被告毋須將證據向控方披露,故需時考慮在本案中存入抗辯證據的影響。

資深大律師代表

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杜淦i於庭上透露,所有案件有6名共同的證人,亦有影片拍攝下涉案經過。律政司今年3月向高院申請許可,對去年11月25日「佔旺」清場中違反禁制令的18人,展開刑事藐視法庭程序。

【案件編號:HCMP488、490-492、494-5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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