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嫖霸王妓」前警長 革職續霸宿舍賠67萬
【明報專訊】一名前警長在被革職後仍霸佔原獲分配的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單位,兩年後才交吉,並一直拖欠租金。政府入稟申索,區院昨頒令前警長須向政府賠償租金及訟費共約67萬元。該名前警長於2014年涉及一宗「嫖霸王妓」案,被指嫖妓時向鳳姐表露警察身分及不支付肉金,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入獄20個月,出獄後革職。
據判辭,被告朱志豪2010年為警務人員,獲分配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單位作為居所。被告2016年因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案件罪成入獄,2016年1月至2017年2月服刑期間須就佔用宿舍單位支付市值租金,每月約1.5萬元,出獄後住房福利暫時恢復,可按月薪7.5%支付租金,直至2018年被革職失去福利,須交還單位。
霸屋兩年半 多次催促未交還
惟即使多次催促,被告依然沒交還單位,從2018年4月起計一直霸佔至2020年11月才交吉,其間租金需以市值租金計算。被告從2016年1月至2020年11月期間一直沒支付任何租金,涉款累計逾60.6萬元。法庭早前已就訴訟判被告敗訴,其後被告缺席評定賠償金額的審訊,法庭經考慮後頒令被告須向政府支付逾60.6萬元作為租金賠償,另須支付逾6.9萬元訟費。
翻查資料,被告2014年為駐守於油尖特別職務隊的警長,涉同年在一次嫖妓時向鳳姐表露警察身分後恐嚇對方。該鳳姐在完事後未獲肉金便匆匆離港。
【案件編號:DCCJ 537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