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昨日在位於新市的安省高等法庭上﹐2010年萬錦市華裔女子珍妮花潘被控買兇殺父母案的其中一名辯護律師庫珀(Paul Cooper),試圖證明主要證人潘漢輝的證詞前後不一致,但被法官排除。庫珀隨即又指出,3名歹徒曾經在受害人家中翻箱倒櫃,似在搜索錢財,這與檢控方所稱歹徒只想殺人而非謀財的假設相反。
在上周五及昨日的盤問中,作為主要被告珍妮花潘的辯護律師庫珀,向該案的主要證人,珍妮花潘的父親潘漢輝盤問稱,為什麼證人事發後不久向警方提供的證詞,與現在在法庭上所提供的證供不相符。
「現在你向法庭稱,匪徒問你女兒在哪堙A你的說法是,你的妻子回答稱,女兒在樓上睡覺。但是你在2010年11月12日向問話的警探稱,做出上述回答的是你自己?」
經過反覆播放這段警方問話的音頻之後,法官請庫珀注意,潘漢輝當時的表述中,並沒有明確指出,說出「女兒在樓上睡覺」這句話的人是誰。如今潘漢輝稱這是他妻子梁碧霞所做的回答,這個說法言之成理。
庫珀隨後向法庭展示了多張圖片,都是事後警方在潘漢輝夫婦的樓上主臥房中拍攝的照片。照片顯示,潘漢輝夫婦H邊的立櫃,抽屜都被拉出來,堶悸漯F西丟得滿地都是,甚至連H墊都被翻起。
而根據檢控方的說法,3名歹徒並非謀財,因為屋內的財物幾乎都沒被拿走,因此這是一個純粹的謀殺案,而非搶劫殺人案。
潘漢輝在法庭上稱,他後來回到家中,發現只是少了兩枚戒指和一個價值只有100元左右的舊款相機。
庫珀聲稱,是否有可能梁碧霞從美國旅遊回來之後,在她那一側的H頭櫃抽屜內放了不少的現金,結果給匪徒搶走。潘漢輝回答稱,妻子的財務細節他不清楚。
最後庫珀向潘漢輝指出,如果匪徒從一開始就是決心殺人,在幾個時間點都可以這麼進行。
「第一是匪徒一進屋的時候;第二是匪徒叫醒潘漢輝並帶他下樓之前;第三是當潘漢輝夫妻都坐到樓下起居室的時候;第四是可以直接把人質押進地下室殺人並逃離;第五是先把人殺了再在房內四處搜掠。」
潘漢輝略帶怒氣地回答稱,「這你要問那些兇手,我怎麼知道他們當時怎麼想!」
潘漢輝堅持女兒案發穿睡衣
庫珀還指出,潘漢輝聲稱案發時珍妮花潘穿一套白底藍花的睡衣,但實際上珍妮花當時上身是一件灰色長袖T恤衫,下身是一條黑色長褲,這與潘漢輝的記憶相矛盾。而潘漢輝堅持認為,他的記憶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