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研發院需財政支持 孫東:不要求自負盈虧
【明報專訊】政府在今年《財政預算案》提出預留10億元設「人工智能研發院」,當局建議以政府全資擁有的有限公司形式運作,將配置算力資源、建立實驗測試平台供業界訓練及測試AI模型,並設院士制度等,冀最快2026/27年度內正式運作。有議員關注研發院在首5年獲政府資助營運過後,財政如何達至可持續,創新科技及工業局長孫東回應稱,研發院最重要是滿足「公共使命」,故政府財政支持是「必須」,長遠會要求能產生收入,但不會要求「自負盈虧」。
擬10億撥款應付首5年 另尋私人投資
人工智能研發院屬政府「五大公營研發機構」佈局之一,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昨討論創科局及數字辦建議。當局計劃本年度內尋求財委會10億元撥款,支付設立研發院及首5年所需營運費用,包括員工開支、研發工作及相關支出、設備、租金及辦公室營運等。
財委會主席陳振英關注,現時政府申請撥款只支持首5年營運,認為政府之後向財委會申請撥款時,需提供數據支持,證明研發院能自我創造收入來源,在第6、7年後財務可持續;議員林振昇亦關注研發院財務安排。
孫東形容,作為政府支持的研發機構,最重要是滿足公共使命,政府會要求未來所有相關公營研發機構產生一定收入,但不會要求自負盈虧。數字政策專員黃志光稱,非政府資助收入來源可包括研發成果商業化、專業培訓及顧問服務、從事政府委託的研發項目等,研發院亦可積極探求私人投資及基金,透過多元財政達至財政可持續。
設院士制度 擬招攬海內外人才
就研發院主要業務,當局建議設立由國際頂尖AI學者組成的「學術委員會」,負責制定上游研究方向、範疇及課題,助力協調本港AI重點研究方向。當局亦建議設「研發院院士」制度,招攬本地及國內外人才,院士有資格擔任院內重點研究項目的主要領導,以及申請院內策劃的科研項目。
研發院職能亦包括推動產業應用及協作。當局建議在院內設「專責部門」推動與不同研發機構加速中下游研發,以及成果與知識產權轉化;另擬設「實驗測試平台」供業界在安全及標準化環境下,進行AI模型訓練和測試。
研發院將建立兩層機構管治制度,包括董事局及行政總裁,初步構想將包括科研、產業合作、算力及數據管理、人才發展與推廣合作,以及行政等部門。
當局料運作首一兩年員工約50人。議員盧偉國關注50名員工規模只能做政策研究,孫東解釋只是首一兩年規模,會密切與各大學合作,包括藉院士制度邀專家擔任兼職負責研究項目。議員田北辰引述AI專家沈向洋稱,要吸引AI專家來港,薪金非唯一考慮,亦視乎能否獲分配足夠個人專用的圖形處理器(GPU)設備用於研究;孫東回應稱,不認同要提供個人專用GPU,較合適做法是按需要從公共算力設施作出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