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稅例繁複 脫美入加成熱話

[2016.10.04] 發表

美國最高利得稅率為40%,遠較加國的26.5%為高;如何協助企業脫離美國稅網,轉投加國稅網,已成為稅務策劃的一個重要手法。美國稅局執法確遠較加國嚴格,美國人須申報的資料亦較多及詳細。比較美、加兩地稅制,有3個項目是令非美藉人士產生「恐美症候群」的。

(1)遺產稅:

美國公民及居民(Greencard holders,以下一律簡稱為美藉人士),在去世時須按其名下全球資產的當時市值繳納遺產稅。

按現時法例,遺產市值在5.45萬美元以上的美國公民及居民方須納遺產稅;稅率按市值超越此數的差額計算,差額愈大的部分,稅率愈高,最高稅率為40%。

對外國人而言,非居民亦須為在美國的資產繳納遺產稅;而加人可按美、加稅務協議獲得部分免稅額;舉例,若果美國的資產價值為100萬美元,總資產為500萬美元,便可獲得五分一免稅額;近年,加人熱愛投資美國地產,如何減低日後的遺產稅,是不能不考慮的。

(2)美國稅網大且易入難出:

一直以來,有美國綠卡就像是身分象徵,不少加國居民根本不在美國居住,在當地亦沒有投資,但亦會保留綠卡,以備不時之需;但此綠卡便是美國稅網的入場卷;根據美國稅例,美國公民(citizen),綠卡持有人,及稅務居民,須按全球收入申報及繳納入息稅。

加國居民若持有綠卡亦不能幸免,不過,幸好美、加兩地有稅務協議,防止兩國居民的 同一項收入,被兩地雙重徵稅;此外,若果加國居民同為美藉人士,在加國所繳納的稅款,美國會給予等額豁免;例如,若果加國入息稅為1萬元,按美國稅例,同樣收入的入息稅為1.5萬美元,所須繳交的美國稅款只為5,000美元;一般而言,協議保護下,加人須再繳納美國入息稅的機會甚微,但亦有例外,例如股息收入,加人便須留意是否有欠下美國入息稅。要脫離美國稅網的唯一方法,是放棄美國公民或居民身分;但實際上,此做法有不少非稅務考慮,做起來手續亦十分繁複,真的是入難出更難。

(3)申報資料繁多:

每年入息稅表,Form 1040:

美藉人士每年至少要申報,逾期申報,罰款按過期時間,每月欠稅5%,最高25%,若果納稅人可證明本身並非故意拖延,稅局可酌情對罰款作出豁免;如上文所述,加國稅務居民一般不會再欠下美國入息稅,因此,遲報亦不會被罰;但兩地稅例繁複,對相同收入亦會有不同計算方法,有欠稅亦不足為奇,最妥當的方法當然是奉公守法。

除假設自已不會被罰而不申報外,亦有不少人是不知道自己要報稅的,常見有持綠卡,時常往返兩地的「雪鳥」(Snowbird)退休人士,以及根本不知道自已因在美國出生,自動成為公民,但卻從未在美國居住的加國居民。

海外銀行戶口申報表(Reports of Foreign Bank and Financial Accounts,FBAR):

所有美藉人士若在外地擁有自已或聯名銀行戶口,即使只有簽名權,若戶口在當年任何時間存款高於1萬美元也要申報,這是在外國居住的人士最常遺漏的稅表。不在限期前申報,若果蓄意,是存款的50%,或監禁10年。

另一報表是特定海外資產申報表(Statement of Specified Foreign Financial Assets,Form 8938):2011年度是美藉人士第一年須申報此表格的,換言之,美藉人士須填報Form 8938;每個戶口1張,最常見的特定海外資產是股票戶口;不在限期前申報,若非蓄意,罰款為1萬美元,若在稅局通知的90日內仍未申報,每拖欠1個月,便再有1萬元額外罰款,最高罰款額為每個戶口6萬美元。陳統成

陳李羅特許會計師樓(合伙人)

更多華爾街

明報網站 · 版權所有 · 不得轉載
Copyright © 2016 mingpaocana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Ming Pao Daily News A wholly owned subsidiary of Ming Pao Enterprise Corporation Ltd.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5368 Parkwood Place, Richmond B.C. V6V 2N1 | Tel.: (604) 231-8998 | Fax: (604) 231-9881/9884 | Advertising Hotline Tel.: (604) 231-8992